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2月29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视,2024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党组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巡视反馈以来,局党组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精神、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工作要求以及省水利厅党组具体部署,真正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找差、反思根源,端正态度、明确责任,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为推动巡视整改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行动基础。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局党组自觉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专门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同步建立巡视整改责任交接机制,规范相应的程序、方式等,确保“新官理旧账”。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巡视整改月督查机制,各牵头处室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整改任务明确到人,集中整改期内每月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举一反三抓整改。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对局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坚持按新思想新要求细化上级部署,用新理念新思路谋划行业发展,真正把整改工作体现到机关建设和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实践当中。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配合省水利厅出台了1项行业指导意见,同步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控。成立要素保障专项工作组,落实用地报批、征迁、水保、环保等工程建设要素保障工作,为水利重点工程加快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坚决落实“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工作部署,确保国债项目顺利实施。
二、动真碰硬,逐条落实整改措施
(一)关于“推动太湖综合治理工程中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牢记太湖治理“国之大者”。局长办公会议每月研究吴淞江(江苏段)整治等太湖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明确1名副局长具体负责。
2.加快推进新孟河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先后完成4个专项验收。完成新孟河工程结算、决算审计,协调省发改委批复概算调整等工作,后续做好竣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3.加快实施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建设用地于上半年获国务院批准及自然资源部批复。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征迁工作,督促相关项目法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4.推进太湖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太滆南运河治理工程已完工验收,湟里河、通济河治理工程先后开工建设。
5.配合加快推进太浦河后续等工程前期工作。参加太浦河后续、望虞河拓浚工程前期工作推进会,参与可研阶段要素保障工作。太浦河后续工程可研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复审,望虞河拓浚工程可研已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初审。
(二)关于“治水为民情怀不够深厚”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民生福祉项目组织领导。局长办公会每月研究中小河流治理、病险闸站除险加固等民生福祉项目建设进展,明确推进措施。细化落实民生福祉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加强对征迁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2.加快推进民生福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整河流治理。计划今年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全部开工,部分已完成,整河流治理率大幅提高。计划2025年实施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审查批复,为整河流治理奠定了基础。加强前期工作审核把关,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发挥综合效益作为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重点。加快实施病险闸站除险加固项目,扬中团结港闸站工程已开工建设,大丰竹港老闸已制定降标运用方案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度汛安全。
3.配合加强重大水利工程移民征迁监管。参与斗龙港整治等3项工程征迁安置大纲和规划的审查把关。督促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4项工程征迁实施方案的编制。指导秦淮新河水利枢纽改扩建工程项目法人与地方政府签订征迁协议,督促开展征迁安置补偿政策宣传和土地征收报批工作。重点关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和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加强征迁安置、文物勘探等方面政策宣传,对资金安全和群众利益保障工作进行全履盖检查,取得了搬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出台制度明确领导负责、专人办理、现场督办、群众满意工作机制。先后及时完成省水利厅转办的信访处置工作,确保处置规范、群众满意。
(三)关于“抢抓机遇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印发中心组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专题进行了学习研讨。部署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
2.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储备。配合省水利厅印发《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及市县自办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4-2026)》。逐项落实专人负责,可研阶段跟踪项目进展并配合做好要素保障论证。初步设计阶段完善设计文件现场指导服务机制,列入2025年实施计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审查,提前做好建设项目储备。
3.加快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的建设实施。制定国债项目督导细则,推动国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重大项目负责人及参加水利厅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组人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国债项目的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方面做好督导,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四)关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水利重点工程进度监督管理。印发《2024年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明确工程建设序时进度计划、要素保障计划及工作措施。每月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达到序时进度。
2.加强省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全面梳理分析新孟河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开展复盘式剖析,提出改进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措施。加强全省水利重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通过初步设计在线监管对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数量进行了梳理统计,对溧水一干河等项目开展了设计变更监督检查。
3.强化水利重点工程要素保障。成立要素保障工作组,对列入今年建设任务中涉及用地、用海、文物保护等报批工作事项的工程项目,提前介入项目前期阶段要素事项把关,参与工程移民征迁规划大纲和规划方案审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实施项目的用地和用林计划需求。在2024年省重大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吴淞江(江苏段)整治、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等工程征迁安置过程中,成立前方建管机构或工作组,指导完善征迁安置实施方案,督促建立征迁机构开展土地征收、社保办理、安置区建设、专项设施迁改等工作。
4.配合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验收。配合水利厅相关处室推进竣工验收,制定并落实竣工验收计划,做到应验尽验。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已完成专项验收、决算审计、概算调整等工作,后续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常州段已竣工验收;苏州段正在竣工决算审计;无锡经开段、宜兴段已完工验收并同步开展专项验收,滨湖段已完工验收。新洋港闸下移工程新闸主体工程已通过通水验收。
(五)关于“工程质量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开展质量通病复盘式剖析。2019年以来水利部对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稽察(督查)指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对质量通病及成因进行了复盘式剖析。
2.强化工程质量源头管控。配合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强化勘测设计质量监督,推行采用经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通过在线监管系统对全省在建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图审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强化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检查。
3.制定出台监管实施细则。制定出台了《省水利工程建设局落实<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淮安枢纽推行“全节点把关督导”机制,强化工程全过程质量管控;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等项目中推广“三联单”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
4.强化关键部位质量检查。督促落实《在省水利重点工程执行“举牌验收”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土方工程、隐蔽工程、转分包等监管要求,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及时更新质量安全专项监管清单,细化明确土方、混凝土等检测要求,并及时开展水利重点工程专项监管;在重大项目中推行项目法人联合施工单位委托检测单位承担施工单位自检工作;以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为重点开展转分包专项整治行动。
5.加强质量检测工作管理。将土方压实度、混凝土强度、钢筋间距和数量、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尺寸、原材料等关键环节质量检测列入专项监管必查清单,在水利重点工程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中执行,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原材料、实体质量进行抽检,提升质量检测的准确性。
(六)关于“推动改革的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通过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并围绕相关专题进行学习研讨。
2.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水利厅相关要求,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中取消应用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赋分值。依法保障招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自主权,要求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鼓励招标人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代理业务熟练、信誉情况良好、内部管理严格的招标代理机构,防止招标代理机构低价恶性竞争承揽业务、变相额外收取中标企业费用等行为。
3.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监管。制定局党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三级”责任清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并抓好落实。制定局党组《关于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监督的实施细则》,组织参加基本建设领域5类人员专题培训,部署各党支部开展学习,吃透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评标专家申报审批程序,对我局评标专家进行例行谈话,严肃招投标相关纪律要求。
4.强化项目法人能力建设。结合总渠堤防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持续推进涉农县独立项目法人组建。先后组织开展项目法人质量、安全等培训。制定出台局党组《关于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监督的实施细则》,加强关键岗位人员警示教育。
(七)关于“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在省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中加强自动监控、自动监测、自动采集。
2.加快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协调推进系统方案设计,目前已完成招标并按计划实施。
3.积极参与水利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参与防汛防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系统建设,完成淮河主干区、北影响区、南影响区防汛抗旱预警调度智慧决策系统招标,目前已初步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水文模型和水动力模型构建,基本完成智慧决策系统预报预警功能开发,做好上线试运行准备。
(八)关于“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系统谋划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细则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开展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冬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源头控制、加强度汛安全监管、突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能力提升,全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2.加强安全方案管理。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纳入《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安全必查清单和负面清单》。省级组建项目法人的水利重点工程已做到应备尽备。通过质量安全专项监管,督促各地各单位抓好方案编制、报备及检查落实工作。
3.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专人参与水利厅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做到水利重点工程全覆盖。针对冬季施工、安全度汛、重要节点、极端天气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督促项目法人开展自查、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复查,省级组织抽查。
4.组织安全教育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举办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培训;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参建单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
5.加强工地标准化建设。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已制定的《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导则》。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新洋港闸下移、高淳胥河治理等工程推行盘扣式脚手架、标准电箱,改善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用电不合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
(九)关于“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定期分析研判。坚持局长办公会每月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每季度组织召开局安委会会议,通报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推进整改措施。
2.全面掌握情况。制定局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及时掌握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全面掌握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落实情况;全面及时掌握在建水利重点工程在工人数、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及时更新工程定位点信息。
3.强化监督检查。推行“三联单”工作模式,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周制定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方共同推进、联合把关;落实专人参加水利厅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对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开展全覆盖检查。
(十)关于“工程防洪和安全风险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险工险段排查治理。督促项目法人及相关运行管理单位制定相应堤防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强化演练落实,确保方案管用、实用。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中做好一期工程深淤土段工程安全监测,防范相关安全风险。
2.开展科研攻关。完成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深淤土段河堤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招标、研究大纲编制,按计划开展研究,及时提交研究成果;召开深淤段搅拌桩地基加固技术专题研究专家咨询会议,进一步优化搅拌桩地基加固施工技术;开展淤泥质土的水泥土配合比室内试验,同步开展数值模拟计算;提交淮阜枢纽段堤防稳定及应力应变分析报告,指导工程施工招标。
3.加强方案管理。将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纳入《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安全必查清单和负面清单》,并针对性制定了《质量与安全专项监管安全工作手册》,对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方案预案编制到位、物资队伍储备到位。
4.落实预案演练。动态掌握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督促及时开展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确保方案预案真用实用。
(十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局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办法》《2024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进行了交流研讨。
2.把新理念贯彻到工程前期规划设计。修订《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内控细则》,进一步规范初设审查审批工作流程,并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发挥综合效益作为项目设计方案审核重点。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工程设计方案开展审核把关,发挥好工程建设综合效益。
3.完善全域现代水网规划体系。配合水利厅完成《江苏省现代水网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5年)》《江苏省“十五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完善现代水网规划体系。
(十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细化明确责任。印发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处室责任。组织修订了《省水利工程建设局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强化制度执行。制定印发了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专章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工作。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对照检查。局党组通过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形式开展了专题学习研讨,同时部署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严格执行局《落实意识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各项工作均按照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3.加大考核力度。组织修订了党建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党建半年督导,对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十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责任意识。分管局领导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及三级责任清单、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协助局主要领导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谋划,同时抓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工地一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指导分管处室、所在支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专章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坚持以上率下。局党组印发了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细化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任务。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年度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制定意识形态专题教育计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加大督导力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各党支部利用主题党日等专题学习年度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制定并完成专题教育计划,局主要领导上了意识形态专题党课,其他局领导先后到所在支部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利用集体学习、个别谈话、侧面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分管处室、所在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加大对驻工人员的关爱力度,出台措施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
(十四)关于“意识形态阵地队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制定方案加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宣传工作,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宣传。以“漾漾清流润民生”为主题在水利厅微信公众号宣传中小河流治理的亮点成效。在水利厅微信公众号“云展厅”开设了水利工程建设专题。持续在局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每月在水利厅网站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2.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合力。细化落实2024年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宣传重点,加强与基层常态联动,强化宣传队伍建设,扩大宣传工作面,构建了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宣传工作强大合力。
3.专业支撑放大宣传效应。加大宣传频次,多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相关稿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运用水利厅微信公众号、荔枝网、中江网等新兴媒体发布水利重点工程复工复产、建设成效相关图文视频。联合江苏电视台、新华日报台记者赴水利建设一线采访,展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成果,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水利建设。
(十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排查风险。对局机关所有人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梳理排查,针对重点岗位,局党组出台了《关于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监督的实施细则》。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基本建设领域5类人员专题培训。利用主题党日等,对照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及时分析研判本领域的廉政风险。健全工程项目审查审批工作制度、内控流程等。对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事项,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2.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三级责任清单。建立了月督导机制,每月进行工作提醒,采用列席会议、查阅档案、现场督导等方式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吴淞江(江苏段)整治等重点工程一线开展党建调研,指导项目法人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了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管局临时党支部的组织架构,并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同时指导临时党支部与淮委建设局第三党支部签订共建协议并开展联学活动。
3.抓实纪检监督。坚持现场驻点和后方监管相结合、全面防控和重点督查相结合、预防教育和专项治理相结合,抓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省水利重点工程的纪检监督工作,做到重要业务流程、重点项目监督全覆盖。派员入驻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现场实施嵌入式靠前监督,组织开展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转、分包管理专项监督工作。
(十六)关于“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以上率下。局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年度工作方案,牵头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执行《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监督的实施细则》等文件。局党组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凡局机关及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三重一大”事项一律上会研究,集体决策,全面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监督。
2.抓牢关键少数。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处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关键岗位人员,与分管处室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建立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职能处室抓好落实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监督责任体系,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基本建设领域5类人员专题培训。局主要领导对项目处、工务(安监)处负责人及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项目法人负责人经常性开展教育提醒。
3.严肃党内生活。局党组在专题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等准备工作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本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规范,自我批评正视问题、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出于公心、实事就是,开出了凝聚共识、担当作为、整改落实、谋划发展的好氛围好效果,为今后的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树立了示范。
(十七)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压实责任。局党组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三级”责任清单,细化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工作任务、具体责任并抓好落实。中心组和党组会“第一议题”均组织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强化廉政意识,压实廉政责任。
2.严格履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形势分析。局主要领导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关键岗位人员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重点工程一线持续开展“廉政文化进工地”活动。
3.抓好督办。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专章报告了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十八)关于“有的工程存在串标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相关问题整改。针对新孟河工程相关问题,招标人已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规定降低相关单位信用等级。针对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宿迁段相关问题,宿迁市水利局已修订相关制度,强化招投标行政监督,项目法人已更新相关质量管理制度。针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泽区相关问题,淮安市水利局已对招标代理单位进行了约谈。
2.严格规范省重点水利工程监督管理。制定《落实<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出台《关于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监督的实施细则》,明确项目法人招标文件编制等关键岗位人员管控和管理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5类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培训。
3.进一步压实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制度建设,配合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会同厅相关部门强化对全省水利重点工程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管理,督促招标人开展招标文件技术咨询;鼓励招标人通过集体决策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通过公开招投标等途径择优选择;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中落实招标文件技术咨询,率先推行采用经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
(十九)关于“项目变更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新孟河工程设计变更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分析新孟河工程设计变更情况,进行复盘式剖析,提出改进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措施。针对穿堤涵洞设计变更相关问题,已责成项目法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约谈相关负责人,要求吸取教训,加强设计变更管理。
2.加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对项目法人及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约谈,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了处罚,设计变更手续已完善。组织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参建单位听取新孟河工程设计变更情况复盘式剖析。印发进一步加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监督管理细则,强化并规范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召开滨海、淮安枢纽技术交底会议,进一步明确工程施工要点、难点,减少设计变更,保障工程建设。
3.加强设计方案把关和设计变更管理。针对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强化设计变更各环节全流程管理。可研审查阶段,提前介入建设用地、移民安置、环评等要素保障审核论证;初设审查阶段,依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内控细则》完善设计文件现场指导服务机制;施工图设计阶段,推行采用经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招标。执行“先报告、后报审”管理制度,完成“先报告”后,项目法人按要求完成重大设计变更公示,设计变更方案专家咨询与论证。
(二十)关于“工程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立行立改到位。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项目法人已完善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合同处罚,同时提请省水利厅对项目法人、相关监理单位等进行了约谈。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徐州段项目法人在巡视期间已将农民工工资足额拨付到位。
2.开展指导服务。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等水利重点工程开展财务专项检查,重点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盐城境内及滨海枢纽等工程项目价款结算、资金流向、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以及洼地沛县境内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进行检查,部分项目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3.提升法人能力。按计划开展了全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专题培训。以查代训,在工程项目资金检查过程中,针对财务人员进行制度和规范的宣讲和剖析。总结共性问题,在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征迁等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防范工程一线财务资金使用方面的廉政风险。
(二十一)关于“党组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党组制度、强化党组功能、加强党组建设的重要指示,决心认真依照条例要求,压实领导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主动汇报沟通。对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厅党组汇报,争取厅党组的关心支持,并积极与水利厅有关处室对接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3.推进厘清职能。根据局“三定”方案和水利厅明确的任务分工,全面梳理我局职能,提请厅党组厘清职责边界。主动与厅相关处室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了初步设计审批、安全监管等职责边界。
(二十二)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健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担当作为优秀年轻干部推荐使用力度。局党组明确每次在研究提拔晋升干部时,确保年轻干部占有一定比例,逐步实现“老中青”合理梯次配备。出台《局机关干部到工程建设一线实践锻炼实施办法》,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配力度。
2.加强干部素质培养。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分层分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谋划推动工作的本领。制定了局干部人才培养计划、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局机关干部到工程建设一线实践锻炼实施办法。坚持把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工地作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局机关7成以上干部常驻重点工程一线,新进人员一律安排到工地一线锻炼。选派骨干力量以党员突击队、工作专班等形式推动国家重大项目。
3.认真落实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对有关干部“三龄两历”认定问题完善资料,已整改到位。同时对局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再次梳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邀请专业人员进行业务辅导,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管理。
(二十三)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坚持夯基固本。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及三级责任清单,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生活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月督导机制,每月进行工作提醒,采用列席会议、查阅档案等方式检查完成情况。组织开展“牢记嘱托担使命、示范表率当先锋”实践示范活动,每个党支部明确实践示范项目,打造支部品牌。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管局临时党支部在前期三方结对共建基础上,与淮委建设局第三党支部签订共建协议,共同推进工程建设。制定了2024年深化提升模范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对全面加强基层支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意见>的具体措施》和《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工作方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加强省管重点工程临时党支部建设。进一步优化了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管局临时党支部的组织架构,调整了支部委员会成员,并根据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在淮安枢纽建设处、淮阜枢纽建设处、滨海枢纽建设处分别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局机关党委先后2次赴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一线开展督导,以“进工地、进标准、进合同、进课题”为载体的党建“四进”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全面落实“四全五统”工作机制,加强要素保障、施工企业转分包、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监管,示范带动全线项目法人、参建单位以党建为引领,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3.提升面上重点工程党建工作质效。对以市县为主体成立项目法人的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要求项目法人持续以党建为抓手融合推动工程建设。
(二十四)关于“少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巡视整改专题学习,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机制,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巡视整改“三清单”。
2.规范做好局党组会议记录。巡视过程中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局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时,考察组汇报民主推荐、考察情况、有关人选主要优缺点情况,局党组成员经过充分讨论、逐一发表明确意见,党组书记最后表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规范执行党组讨论决定选人用人的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本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做好全程纪实。
3.加强工期管理。督促项目法人围绕年度建设任务,逐项目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建设任务并推进实施。督促项目法人工程完工后尽快开展完工验收,对照年度实施方案持续跟踪推进重点工程完工验收情况。
4.配合推进项目竣工验收。配合水利厅有关处室制定年度竣工验收项目清单。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对照验收计划持续跟踪推进竣工验收。
三、强化运用,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努力,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反馈意见中涉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工程防洪和安全风险依然存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还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加快实施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控等中长期任务,还需按照既定措施长期坚持、深入推进。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相关规定做好后续工作,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接受省委和群众检验,推动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坚定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难得机遇,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锤炼党性、强化责任、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
二是持续抓好后续工作。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不代表整改工作彻底完成。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突出重难点问题,严把整改质量关,一着不让抓好后续工作。对于能够短期见效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强化过程跟踪,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工程串标、项目变更管理、工程资金监管、安全生产等问题,不断加强源头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对于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或完善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的长效机制;对于6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已经制定但尚未成熟的制度,坚持边落实边完善,真正做到以有效的制度巩固整改成果。
四是全面强化成果运用。成果运用是巡视“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巡视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局党组将坚持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放大巡视整改效应,真正做到巡视整改与工程建设双促进、双落实。要把整改过程中大力推进的抢抓国债机遇、强化要素保障、关注民生福祉、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措施固化下来,切实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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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党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