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海县水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722014280955X |
法定代表人 | 缪苏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20722********2639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东海县龙梁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23〕188号 |
许可编号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200001202309261740350000 |
许可内容 | 一、龙梁河位于东海县西部,始于大石埠水库,止于石梁河水库,全长64.64千米,汇水面积123.41平方千米,受益面积231.20平方千米,为区域性骨干河道。龙梁河主要功能为防洪除涝,同时为沿线的农田提供灌溉水源。沿线分布龙梁河进水闸、羽山闸、磨山闸等控制性建筑物,东侧建有竹墩闸、昌西闸等分洪建筑物,羽山闸以南沿50米等高线开挖、羽山闸以北沿43米等高线开挖。龙梁河(竹墩闸~羽山节制闸)25.623千米河道已疏浚,仍存在弯道段冲刷严重、局部堤防渗漏和堤顶防汛道路未贯通等问题;现状龙梁河进水闸~竹墩闸、羽山闸~石梁河水库段河道多年未治理,存在河道淤积、堤防不达标、弯道段冲刷严重、建筑物破损严重、堤顶防汛道路未贯通等问题。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洪排涝标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实施龙梁河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本工程治理河长64.64千米,保护人口30万人,保护耕地60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3.17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7.12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78.6万公斤。
二、同意东海县龙梁河治理工程排涝标准5年一遇,防洪标准20年一遇。防洪设计水位50.50~43.99米(废黄河高程系,下同),排涝设计水位49.70~43.35米。工程等别为Ⅲ等,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级别 4 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跨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三、同意东海县龙梁河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27.36千米,堤防加固2.5千米,堤防防渗处理17.72千米,新建岸坡防护6.91千米;拆建涵闸13座、泵站5座、桥梁8座,新建拦砂坝29座;新建防汛道路33.38千米等。
四、同意河道疏浚27.36千米。龙梁河进水闸至竹墩闸段:设计河底高程45.00米,底宽16米,边坡1:2.0;羽山闸至磨山闸段:设计河底高程41.00米,底宽20米,边坡1:2.0。
五、同意堤防加固2.5千米。采用土堤填筑型式,其中桩号55+300~55+500、55+900~56+100共0.4千米堤防加高,设计堤顶高程分别为46.34米、46.28米。桩号1+000~1+200、7+600~7+800、11+500~11+700、14+400~14+700、18+800~19+100、20+200~20+400、20+800~21+000、55+200~55+300、57+700~57+900、59+000~59+200共2.1千米堤防背水坡培厚,设计堤顶宽5.50米,边坡为1:2.0。
六、同意堤防防渗处理17.72千米。其中桩号0+550~1+750、57+000~59+800共4.00千米采用多头小直径水泥搅拌桩防渗墙,墙顶高程51.00 ~45.10米,底高程47.70~40.63米。桩径0.4米、中心距0.304米。桩号8+400~10+400、12+000~13+700、23+000~24+300、32+000~37+220、51+200~53+600、61+300~62+400共13.72千米采用液压双轮铣削深搅地连墙,墙顶高程51.00~44.90米,底高程46.35~36.51米,厚度不小于0.40米。
七、同意新建岸坡防护6.91千米。迎水坡护坡顶高程50.80~45.00米,底高程羽山闸以南46.00米、以北42.00米。常水位以上采用开孔预制混凝土联锁块护坡,常水位以下采用闭孔预制混凝土联锁块护坡,坡比1:2.0,在坡顶和坡脚处设混凝土纵向格梗,每20米设一道混凝土横向格梗。
八、同意拆(新)建建筑物55座,其中拆建涵闸13座、泵站5座、桥梁8座,新建拦砂坝29座。桥梁均采用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结构,单排柱式桥墩、灌注桩基础,钢筋混凝土埋置式桥台、灌注桩基础。详见附件3。
九、同意新建防汛道路33.38千米。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净宽3.5米,每300米设会车平台。
十、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27个月。
十一、本工程永久占地407.43亩,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临时占地590.92亩。
十二、同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工程管理设计、工程信息化等。
十三、核定工程概算投资16163万元,其中省级以上投资11314万元。
十四、本工程由东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请按照《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基建程序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设计变更、施工图、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用地等管理,按期发挥工程效益。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9-27 |
有效期自 | 2023-09-27 |
有效期至 | 2026-09-26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2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