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华能沿海(南通)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92MAC1CD8CXM |
法定代表人 | 薛晓丹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20624********0014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23〕140号 |
许可编号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1200001202308171016560000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1座5万吨级码头及相关辅助设施,主要建设厂房、事故灰场、补给水泵房及厂外管线设施等,另对厂区西侧海堤进行加高,加高长度约480米。工程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工,2026年5月完工。
二、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9.6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6.81公顷、临时占地42.80公顷。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新建厂房工程区、事故灰场区、海堤加高区、进场道路区、补给水泵房区、厂外补给水管区、施工生产生活区。
三、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176.9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83.28万立方米(含表土剥离2.60万立方米),填方93.63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12.95万立方米),借方10.35万立方米,无借方余(弃)方。
四、《方案》分区防治措施
(一)新建厂房工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排水管网。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洗车平台、临时苫盖。
(二)事故灰场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沉淀集水池、排水沟、汽车冲洗平台、沉淀池。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草籽护坡。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苫盖。
(三)海堤加高区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四)进厂道路区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五)补给水泵房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土地整治、排水管网。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洗车平台、临时苫盖。
(六)厂外补给水管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土地整治。
植物措施:绿化。
临时措施:临时苫盖。
(七)施工生产生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临时苫盖。
五、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6%。
六、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工程主要采用调查监测、定位观测和遥感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到设计水平年结束。共设7处固定监测点位,其中新建厂房工程区、事故灰场区、海堤加高区、进场道路区、补给水泵房区、厂外补给水管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各1处。
七、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2262.2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73.00万元,植物措施1691.59万元,临时措施207.81万元,独立费用112.76万元,基本预备费13.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规定,按现行标准80%确定为63.68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前需向税务机关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63.68万元(省级收入)。
八、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项目如发生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及弃渣存放地等重大变更,你公司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本厅审批。其他一般性变更纳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南通市以及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
九、项目完工后,你公司应按《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束后将验收材料向我厅报备。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十、临时占地如有调整,你公司需及时向本厅报备。项目完工后,施工迹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其利用功能。
十一、项目建设如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8-18 |
有效期自 | 2023-08-18 |
有效期至 | 2026-08-17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12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