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勘察设计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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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3]77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及扬中市级配套,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补助50%,扬中市级配套50% ,招标人为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宇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 勘察设计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扬中市八桥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除现有团结港闸,新建团结港闸站,原址拆建前进河涵洞。新建团结港闸站采用闸、站合建形式,水闸设计流量为65.0m3/s,泵站设计排灌流量为12.0m3/s。前进河涵洞排涝流量为0.35m3/s,引水流量为0.1m3/s。总投资估算金额:约4031.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名称为勘察设计标;对应工程建设投资金额: 约3930.9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项目服务到中标人提交项目服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 108天(服务期限),按该服务期限提交的项目服务成果指:主要工作内容为:收集工程勘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开展工程现场勘察并形成勘察报告,对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比选(不需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编制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以下简称《初设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的技术咨询、审查和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总预算和各标段)预算、工程实施阶段设计服务(包括招标阶段的招标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施工期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等)以及各阶段验收的后续服务等,并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提交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所有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电子文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可编辑的CAD文档、word文档图片及影像资料)。成果报批的有关要求: 施工图审查合格 。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按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全部勘察设计任务;工程初步设计获得上级部门批复之日15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设计阶段全部勘察设计任务;工程初步设计获得上级部门批复之日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全部勘察设计任务;后续服务期为从《初设报告》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和工程测量专业(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有关投标联合体规定:本勘察设计服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技术负责人要求(注: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是否需要配备相匹配): /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 (8)勘察设备要求: /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2022年度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管理等级及赋分值公布》(2023年6月9日公布)。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⑤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现场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本交易平台递交。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限价为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勘察设计(不含可研阶段)费用的100%。 8.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24.5分,投标人资信与业绩:13.5分,资源配置:22分,技术部分:40分 。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打分项的证明材料均须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 / (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 /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 9.其他内容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中市团结港闸站工程建设处 地 址:扬中市江洲东路100号 电 话:13775313461
地 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联系人:崔雪晴 电 话:0511-85154825 13852954321 12.备注 1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1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2.4因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除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人员外,禁止各投标单位人员擅自前往三楼开标区。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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