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施工B标招标公告 |
|||||||||||||||||||||||||||||||||||||||||||||||||||||||||||||||||||||||||||||||||||||||||||||||||||||||||||||||||||||||||||||||
|
|||||||||||||||||||||||||||||||||||||||||||||||||||||||||||||||||||||||||||||||||||||||||||||||||||||||||||||||||||||||||||||||
|
1.招标条件 新沂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新沂市行政审批局以新行审批【2021】初设4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沂市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沂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施工B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新沂市窑湾镇境内。 2.2项目概况: 新沂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于2021年批复实施,2022年完成一期工程(施工A标)建设,本次拟实施二期工程(施工B标)。通过采取河道清淤疏浚、水系连通、岸坡整治并配套建设涵闸站桥建筑物等工程措施,恢复水系基本功能,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全面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增强抗御水旱灾害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沂市窑湾镇水系连通工程施工B标,计划综合治理窑湾镇境内老山河等河道斗渠74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水系连通、岸坡整治、并配套建设涵闸站桥建筑物等。工程计划投资约3900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6章招标图纸和第7章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01天。工程计划于2023年8月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年4月底完成河道疏浚土方工程,2024年5月底全部完成。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9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鉴定书扫描件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1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00分 集合地点:新沂市窑湾镇政府,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并签到确认,否则评标时该项不得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市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处 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 联系人:倪德亮 电话:0516-889855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吉安路209号 联系人:周珺 电话:0514-8971056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