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招标公告 |
||||||||||||||||||||||||||||||||||||||||||||||||||||||||||||||||||||||||||||||||||||||||||||||||||||||||||||||||||
|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武发改复﹝2023﹞1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区级财政筹措解决。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二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内竺山湖、雪堰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武进区太湖新一轮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工程主要实施清淤面积3.74平方千米,清淤总量为151万立方米,分两阶段实施;一阶段实施北区清淤,面积约2.12平方千米,清淤量约80.16万立方米;二阶段实施南区清淤,面积约1.62平方千米,清淤量约70.84万立方米。 批复总投资人民币30104.63万元,施工总工期20个月。 本合同项目施工二标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1)湖泊底泥环保疏浚工程,涉及清淤区域位于武进区境内的竺山湖湖区水域,面积1.14km2,疏浚方量为40.23万m3,其中4.82万m3采用气动吸泥泵生态清淤船清淤,其余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清淤。(2)清淤底泥陆上采用土工管袋固结工艺进行固化处理,要求含水率≤55%,余水达标排放,总磷TP≤0.2mg/L,化学需氧量COD≤20 mg/L;氨氮NH3-N≤1.5mg/L,总氮TN≤6.0mg/L,SS≤30mg/ L。(3)固化后土方外运至弃土场处置并做好复垦工作。 对应投资金额为5238.9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分为两阶段,其中清淤、固化3个月,固化土外运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清淤量20万m3及以上的清淤工程(须采用环保绞吸工艺))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②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1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49769939.85元 7.4分值构成: A:施工组织设计:22分 B:项目管理机构:1分 C:投标报价:70分 D:其他部分: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本次对施工一标、施工二标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水务大厦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19-678988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沙雷 电话:025-84795963 邮箱:shalei@jocite.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