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南干河(中干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整治工程增做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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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泰州市南干河(中干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整治工程增做工程已由《市水利局关于泰州市南干河(中干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整治工程增做工程的批复》(泰政水复[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泰州市南干河(中干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整治工程增做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泰州市南干河(中干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整治工程已基本建成,现有结余资金,为充分利用项目资金,发挥工程效益增做部分工程。 增做工程如下:(1)整治张甸支河1410米,新建桩板式护岸2818米;(2)拆除三彭南河两处坝埂、1座老桥,新建桩板式护岸17米、杉木桩连打护岸540米;(3)整治张东河700米,新建自嵌式生态挡墙护岸1348米;(4)翻新2座电灌站并更新设备;(5)实施河道绿化防护2.8万平方米。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及水利部《河道等级划分办法》的要求,河道级别为四级,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泰州市南干河(中干河-高港与姜堰交界段)整治工程增做工程施工标: 本标段最高限价为935.088149万元。 2.5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3年5月12日开工,全部工程要求于2023年9月8日前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 12个月(河道疏竣工程无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4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或闸泵站)施工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下同),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中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 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2018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签约合同价45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河道整治或闸泵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3项要求,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中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1)其他要求: (1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2)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 (11.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1.4)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04月 13日至2023年04月 19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 8日上午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5%、96%、97%,开标现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首先剔除低于控制价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85%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个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的除外。 最高限价935.088149万元。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0分 ,商务分:10分,技术分:施工组织设计20分 商务分包括企业信誉: 4 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 1 分;项目管理机构: 5分。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8444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2142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061986613 电子邮件:82379620@QQ.com 2023年 4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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