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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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资金。本次招标人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总体情况: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国家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和进一步治理淮河三十八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扩挖泓道,加固堤防,改建、扩建二河、淮安、淮阜、滨海、海口等枢纽,新建、扩建、加固穿堤建筑物,新建、重建、加固跨河桥梁及渠北排灌影响处理工程等。工程水土流失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共为15956.85hm2,共分为河道堤防工程区、二河枢纽工程区、淮安枢纽工程区、滨海枢纽工程区、海口枢纽工程区、淮阜枢纽工程区、桥梁工程区、穿堤建筑物工程区、调度河南干渠工程区、渠北影响处理工程区、移民安置区11个水土保持分区。工程投资总计439.85亿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投资8.92亿元。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共分七个标段,已招标内容:(1)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2年度工程(淮安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2)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桩号7+200~15+300段河道工程水土保持监测;(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段2022年度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本批次招标为①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工程水土保持监测;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③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淮安枢纽、淮阜枢纽、海口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共三个关联标段。 2.2本招标合同水保监测范围内工程: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扩挖总长57.94千米,深泓防护 74.47千米,加固河道两侧堤防 115.88 千米,南堤防渗处理 41.90 千米,南北堤堤坡迎水侧护砌 61.17 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 115.88 千米,退建运西南干渠 24.45千米、调度河23.43 千米,配套建筑物 49 座,退建或疏浚运东调度河 35.41千米,配套建筑物 4 座;新(拆)建及加固穿堤建筑物工程 15座;拆建跨河桥梁 2 座、防护 8 座,处理涉铁桥梁 2 座;新(拆 /扩)建及加固北堤沿线泵站 10 座;淮安枢纽施工期渠北运西片排涝工程;以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移民等工程。工程总投资155.78亿元。 其中桩号28+960~29+660, 5+300~ 7+200、29+760~ 30+960、7+200~15+300 段河道泓道扩挖、堤防加固工程、防渗处理、南干渠、调度河退建、跨河桥梁防护等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已经招标,本次招标水保监测范围内工程为剩余淮安市境内全部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29.04亿元,施工期72个月。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相关规定,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应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以及项目建设与生产过程中扰动与危害的其他区域。本项目监测区域为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共设1个合同标段。 招标内容:自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至设计水平年期间,在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汇总、分析各阶段监测数据成果,分析评价防治效果,按要求提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记录、季报和总结报告等相关成果报告,配合完成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与备案。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本段工程内容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等。提交工程监测成果,并负责进行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全线总体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汇总工作。 2.4服务期:施工准备期至设计水平年(约72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保专项验收完毕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水保专项验收的备案之日止。(电子投标文件填2190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满足水土保持功能和国家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以来(2018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保类或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468.94万元(含淮安枢纽临时排涝工程、汇总费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7.4分值构成 总分为100分,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要求 本批次招标为①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工程水土保持监测、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③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淮安枢纽、淮阜枢纽、海口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共三个关联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两个及以上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①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盐城市境内工程水土保持监测、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③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淮安枢纽、淮阜枢纽、海口枢纽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的顺序进行推荐。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17-837123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戴春霞、王珊珊 、沈醉云 电话:025-86338384、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168146133@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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