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生态清淤2022年度宜兴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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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湖生态清淤2022年度宜兴段工程已由宜兴市发改委以宜发改投资许(2022)2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湖生态清淤2022年度宜兴段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对太湖西沿岸乌溪港以外的太湖水域实施生态清淤,清淤面积为1.86平方公里,清淤规模为60.2万方。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约60.2万方清淤。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对应投资金额:约4782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12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2年10月3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3年2月2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2022年底完成50万方清淤。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9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含)的水利工程(金额以合同为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2年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必须是本企业员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9月)社保证明),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 (7)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2人。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1)其他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12)其他要求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09月30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4日09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C=A×Q1+B×Q2, C:评标基准价; A:最高投标限价; Q1:40%、45%、50%三者其一,开标现场抽取; Q2=100%-Q1 最高投标限价:4700万元整。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30分;2.报价:63分;3.自有船舶设备2分;4.信用等级:4分;5.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宜兴市阳羡西路43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0510-817960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楼 邮编: 210019 联系人:汪亮、刘伟、朱蒙 电话:025-86338725 传真:025-8633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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