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扬运河(如皋段)整治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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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扬运河(如皋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决定书以苏水许可【2022】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出资比例为省级约58%,地方配套约42%,项目法人为 如皋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如皋市水务局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36.746千米,新建护岸49.595千米,新建、拆建、改造涵洞149座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通扬运河(如皋段)整治工程建设监理,包含本工程涉及的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含绿化养护期)的监理工作 ,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24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工程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从业单位(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江苏省水利工程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60周岁(截止投标截止日)以下,且2017年1月1日以来有河道整治工程(担任总监或副总监)的监理经历,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 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2万元(含水保监理)。 7.4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主要为监理规划或大纲等)30分;2.商务部分70分(包括投标报价15分、投标人的业绩10分、资信和信用等级4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12分、主要监理人员设备情况29分)。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若总分为1,优(好)得分为0.8-1,良好(较好)得分为0.6-0.8,其他得分为0-0.6。
8.发布公告媒介 ①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②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③江苏水利网。 9.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六楼 联系人:成先生 电话:0513-87651450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 电话:025-86338794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10.备注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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