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射阳县水利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924014383356E
法定代表人刘政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20924********793X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射阳县双洋闸北侧(桩号25+340~双洋港)段海堤防护及保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苏水许可(2022)22号
许可编号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200001202206171443380000
许可内容一、射阳县双洋闸北侧海堤处于夸套河口与双洋港口之间,为盐城市境内近年来侵蚀加剧段海岸。桩号25+340~双洋港段海堤坡面无防护,堤顶为沥青砼道路,堤前滩面为养殖塘。随着近年该区域滩面逐渐向南蚀退,工程段海堤将直接临海,影响防潮安全。为消除工程防潮安全隐患,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射阳县双洋闸北侧(桩号25+340~双洋港)段海堤防护及保滩工程是必要的。 二、本段海堤为2级堤防,保滩顺坝工程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射阳县双洋闸北侧桩号25+340~26+787海堤新建防护工程,长1447米;桩号25+340~26+120 段新建保滩顺坝工程,长784米;顺坝两端设抛石封头坝。 三、工程布置与设计 在现状迎水坡新建槽型块护坡,距堤脚50米处新建抛石顺坝,顺坝两端设抛石封头坝。 (一)防护工程 新建主海堤防护工程位于桩号25+340~26+787,长1447米。堤顶~3.3米(废黄河高程系,下同)坡比1:3.5,采用0.35米厚C40现浇混凝土槽型块防护;高程3.3米处设3.0米宽消浪平台,采用0.3米厚C40现浇混凝土防护;高程3.3~1.7米坡比1:4.5,采用0.4米厚C40现浇混凝土槽型块防护;高程1.7~0.0米坡比1:4.5,采用0.3米厚C40现浇混凝土护坡;护坡及平台下均设0.1米厚碎石垫层、500克每平方米复合土工布一层。 坡脚设0.7×1.0米(宽×高)C40素混凝土格埂,格埂前5米范围内抛填1米厚块石护脚,底层块石不小于60千克每块,面层块石不小于250千克每块,抛石下设500克每平方米复合土工布一层。 (二)保滩工程 在桩号25+340~26+120范围新建保滩顺坝长784米。顺坝中心线距海堤堤脚线50米,坝顶高程2.5米,顶宽3.0米,两侧坡比1:2.0,坝底高程0.5米。临海侧坝前3米宽范围高程-0.5~1.0米抛填块石,3米以外面层按1:3.0坡比抛石至-0.5米,底高程-1.5米,底部水平段宽3.0米。底层抛石不小于60千克每块,背海侧坝肩、坝顶、临海侧坝坡及坡脚表层采用800千克每块扭王块规则摆放压护,每延米12块,其余表层抛石重量不小于250千克每块,抛石底部设500克每平方米复合土工布一层。 桩号25+340、26+120处垂直于主海堤新建抛石封头坝,坝顶高程2.5米,顶宽3.0米,两侧坝坡均为1:3,底层抛石不小于60千克每块,表层抛石重量不小于250千克每块,抛石底部设500克每平方米复合土工布一层。 四、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安排。工程工期为10个月。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管理及信息化设计。 六、本工程无永久征地。 七、核定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4865万元,省级以上补助3892万元,投资计划另行下达。 八、该工程由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由盐城市水利局负责,安全监督由射阳县水利局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配套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落实到位。盐城市水利局负责主持工程竣工验收。
许可决定日期2022-06-28
有效期自2022-06-28
有效期至2025-06-27
许可机关江苏省水利厅
当前状态有效
权力编码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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