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报送2022年度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21:18:49 浏览次数:

厅直各单位,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部署,经研究,2022年度厅系统工程师评审会议定于下半年召开,现将工程师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或者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申报条件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工程师评审应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0号)执行。

(一)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二)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对应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执行。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四)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五)2021年评审未通过者,2022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评审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受处分人员申报职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今年全省高、中、初级(含初定)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形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水利工程工程师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9日到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1.经厅属事业单位或省有关企事业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生成、用A3纸小册子方式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一式2份。

2.申报人填写《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一式20份。

3.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综合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4.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6.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7.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1200字以内)。

9.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复印件)

10.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对照《资格条件》中有关论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够体现本人理论素养及专业技术水平有代表性的主要材料作品(有关复印件)。如发表论文被重要检索系统收录,请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

以上3-10项只须申报1份。

11.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如下:3-10项合并装订成册(首页加贴目录,正反复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成册材料装入一个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单独提交,不装入档案材料袋。

12.申报专业力求准确。今年起,申报人通过评审后将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证书将体现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等4个子专业名称。

1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材料应清晰工整,材料内容应有代表性、有较高质量,不能体现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材料不应作为申报材料上报。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将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凡有原件务必退还本人。

有关文件、表格、填报要求等查阅及下载请点击:江苏省水利工程系列职称申报相关材料下载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逐级把关,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条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报。各单位在审查各种复印件时,应审查核对原件,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2022年3月31日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应不予接收。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三)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四)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查后,应汇总填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基础内容。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规定,工程师评审费为300元/人。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一)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7月8日。

(二)请各单位确定专人统一报送:有关申报评审的材料、《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025-86338093;电子邮箱:178006363@qq.com。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