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01258/2022-00055 | 文件编号: | 苏财农〔2022〕37号 | 发布机构: | 财务审计处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预决算专项绩效 | 体裁分类: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生成日期: |
时 效: |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 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5 09: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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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水利(务)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2 年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农〔2022〕32 号),结合我省相关规划,现下达 2022 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23233 万元,具体项目内容、数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收入列 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2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13 农林水支出”,通过 2022 年省与市县财政结算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预算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河湖长制工作补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其中:河湖长制工作补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采用因素法分配。各县(市、区)要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统筹安排省以上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二、各县(市、区)应抓紧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
三、请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 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绩效目标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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