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6199A
法定代表人夏方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20113********9018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江都第三抽水站水电站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苏水许可〔2022〕9号
许可编号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100001202203170945380000
许可内容

一、同意你处江都第三抽水站水电站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水电站额定流量为100立方米/秒,年取水量为15亿立方米,项目取水全部用于水力发电。水电站用水量作为河道内用水,不计入地区用水总量指标。 二、该项目取水主要是利用洪涝排泄的弃水,你单位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用水管理制度,做好用水统计台账,强化节约用水。该项目取水按发电应缴纳水资源费等规费; 日常取水由扬州市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 三、该项目如取水水源、取水量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依法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 四、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有效期届满如需继续取水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依法办理延续取水手续。

许可决定日期2022-02-24
有效期自2022-02-24
有效期至2027-02-23
许可机关江苏省水利厅
当前状态有效
权力编码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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