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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实干 协心协力 推动全域幸福河湖靓江苏
发布日期:2022-01-26 13:49:34 浏览次数:

202011月,习近总书记在南通视察长江时指出, 过去脏乱差的地方已经变成现在公园的绿化带,确实是沧桑巨变。在扬州视察大运河时指出,运河滋养两岸城市和人民,是运河两岸人民的致富河、幸福河,希望大家共同保护好大运河,使运河永远造福人民。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的期许点赞和殷殷嘱托,为我们指明了河湖治理保护的根本方向,是对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者的巨大鼓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总书记察江看河,亲自把脉河湖、亲自擘画未来,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化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观点,深情发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期盼,对河湖治理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开创了治水兴水的新纪元。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协心协力,乘势而上,2021年成为了江苏由“生态河湖”建设向“幸福河湖”建设的蝶变之年。

河长主责  扛起河湖治理保护新使命

2007年我省在太湖率先探索建立河长制,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河长制。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聚力打造2.0版的河湖长制。2019年底,省委、省政府率先出台《全省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江苏河湖长制迈入高质量,3次获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 江苏河长制实践入选《贯彻新发展理念实践案例(精选2021)》,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唯一案例,2021年6月15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北京专场发布,向世界讲述中国河湖治理故事。

一是充分发挥河长引领作用。省委书记、省长担任省级总河长。省委、省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担任20条流域性重要河道、14个重点湖泊的河长湖长。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5.7万余人,管理着15.86万个在册河道、湖泊、水库和其他小微水体,实现了全省水体全覆盖。省级河长抓推进、市县河长抓治理、乡村河长抓管护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省总河长带头履职,发布总河长令。5年来,省级河湖长巡察河湖,带动市县乡村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健全完善河湖长制机构。省、市、县、乡级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村级陆续设立河长制工作站。各级河长办发挥平台枢纽作用,积极服务河湖长履职,对河湖长批示交办、巡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转办交办督办。省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水利部门抓好生态河湖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住房建设部门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步伐,交通运输部门推进航道沿线和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广泛凝聚河湖保护合力。全省各级各地将民间河长作为河长体系的必要补充,通过设立“乡贤河长”“企业河长”“巾帼河长”“党员河长”等形式,全省40余万名民间河长积极参与河湖管护。省级推选“最美基层河长”“最美民间河长”,开展“寻找身边的河湖卫士”活动,广泛开展“保护母亲河、争当‘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国率先颁布《河长公示牌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全省设立河长公示牌10.2万块,窗口作用更好发挥。开通96082河长制热线,畅通群众反映河湖问题渠道。开展“河长在行动” “‘两战’进行时”等专题宣传,多项工作被国务院门户网站登载,每年在中央媒体和省级媒体报道数百篇,开展“河湖•名城•印记”主题融媒体作品征集和“书话—河长制”活动,讲好河湖故事。连续3年开展第三方测评,群众对幸福河湖建设的满意度逐年提升。

重点治理  取得生态河湖建设新成效

认真贯彻习近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2017年,江苏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生态河湖建设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期间,在经济增长46%的情况下,万元GDP水耗下降28.3%。655个国考、省考断面的水质优Ⅲ比例达90.2%,长江岸线生态岸线占比提升到63.3%,太湖、滆湖网围养殖全部退出, 84%的主要河湖生态状况达到优良。全省共建成水美乡村1615个、美丽库区·幸福家园170个,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76家,“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画卷在江苏大地全面铺展。

一是以生态治理为基础,系统修复水生态。出台《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编制《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编制实施太湖清淤固淤总体方案。出台《生态河湖评价规范》,对32条流域性河流和11个省管湖泊生态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评选发布10个生态样板河湖。常态化开展水葫芦水花生等漂浮物清理整治,湖泊围网养殖面积压减到65万亩左右,禁捕退捕任务全面完成。率先完成骨干河道、在册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形成全省“一张图”。出台《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推行“五位一体”和政府购买服务综合管护模式,综合管护覆盖率达83%。省管湖泊网格化管理基本覆盖,加快河湖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水域面积和岸线开发利用监测。

二是以水质提升为关键,持续治理水污染。印发《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实施断面长制,制订县级水质排名办法,对不达标断面及时预警。编制实施主要入江支流、主要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方案,分类施策。400总吨以上船舶全面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本省1.75万艘400总吨以下船舶免费加装生活污水贮存柜,生活污水“零排放”;建成船舶垃圾接收设施5881套、生活污水接收设施2656套、含油污水接收设施2328套,基本实现内河港口船舶污染物全接收全处置。启动千村万户百企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打造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和绿色防控示范区,加大苏北地区及重要河流湖泊周边地区的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连续5年实现全省化肥农药用量双降。提升畜禽养殖治理利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8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超95%。

三是以空间整治为突破,着力改善水环境。开展“两违三乱”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河湖问题3.8万个,拆除违法建筑858万平方米,拆除非法码头800多个,清理非法占用岸线2050千米。完成国家下达596个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腾退岸线63千米,复绿572.8万平方米,拆除建构筑物124.7万平方米,均居沿江省市第一。水利部“清四乱”清单2050个项目全部完成,水利部暗访交办的300多个问题整改完成率超过90%。全面完成设区市和太湖流域县级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目标任务,加快推动苏中苏北地区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展开。基本完成700余个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存在环保设施问题的1133家内河港口码头企业全部清零,高标准完成沿江117个非法码头和700台水上浮吊过驳整治。

闻令而动  部署幸福河湖建设新方向

江苏是水的江苏,强、富、美、高都离不开水。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就是要为老百姓提供更多优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产品,让人民拥有更高的安全感、获得感与幸福感。我们响应习近总书记的伟大号召,顺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把幸福河湖建设作为新阶段河长制发展的根本要求和最终目标,聚焦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既解决治标的问题,又解决治本的问题。幸福河湖,已成为现代化征程上江河治理保护和河长制工作的旗帜。

一是精准谋划,展望幸福河湖。2021年6月19日,省总河长发出《关于全力建设幸福河湖的动员令》,强调了幸福河湖对于推动河湖治理保护方式变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江苏、提升人民群众福祉的重要意义,明晰了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建设方面的任务,要求立足进入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域打造“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添活力、为美丽江苏建设增魅力。

二是精准指导,保障幸福河湖。制定《关于推进全省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幸福河湖建设目标:2025年城市建成区河湖建成幸福河湖,2030年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723条河道和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137个湖泊建成幸福河湖,2035年全省河湖总体建成幸福河湖。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省高质量综合考核,并作为河长履职和河长制专项督查重点。指导设区市制定幸福河湖实施方案,组织幸福河湖建设专题培训班,指导推进幸福河湖建设。2021年,全省以城市建成区河道为重点,兼顾农村河道和跨界河湖,打造了639条(个)幸福河湖。

三是精准检验,提效幸福河湖。坚持河长主导、分级分类、目标导向、现实可用的原则,充分借鉴水利部《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江苏省《生态河湖状况评价规范》等已有的评价规范,充分考虑地方、部门和专家意见,制定《江苏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规范全省幸福河湖评价工作。紧扣省总河长令,出台了《江苏省幸福河湖评分标准》,设立了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群众满意等5个要素层,细化评价指标,明确赋分办法,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精准检验标尺。

综合施策  增添幸福河湖建设新动能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经过5年的发展,河湖长制已进入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3.0版,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聚焦幸福河湖方向,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强化正向考核和反向约束,加强突出问题整改,持续推进载体创新,落实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为幸福河湖建设增添新动能。

一是加大鼓励激励。加强正向引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长湖长履职规范》,修订完善配套制度,推动河湖长和责任部门规范履责。发挥好幸福河湖建设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的作用,对幸福河湖建设成效突出的部分设区市和县(市、区)进行专项激励,并给予资金支持。加强督导检查,全覆盖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专项督查,发挥江苏河长制热线96082监督作用和河长公示牌窗口作用,加强暗访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地方、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约谈问责,不断增强刚性约束。

二是强化典型引领。启动新一轮以幸福河湖建设为主基调的《一河一策》编制,打造“一河、一城、一地”河湖长制工作样本,总结提炼并积极宣传推广各地河湖长制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示范带动幸福河湖建设。开展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河湖长、的评选表彰宣传,注重用好新媒体开展幸福河湖建设主题宣传,指导分级分类开展专题教育,加大新任河湖长和基层河湖长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工作活力。

三是提升机制保障。发挥河湖长制研究院作用,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完善省级河长制信息系统,探索建立长江河长制可视化监控系统,为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智慧保障。推进跨界河湖协同共治,推动全面建立“责任同担、方案同商、规则同守、行动同步、资源同享”的协作机制。推广“河长+”工作模式,指导各地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河长制+流域长制”“河湖长+断面长”等机制,不断增强幸福河湖建设动能。

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新的景象需要我们去创造,新的使命等待我们去担当。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好河长制的长征路,当好河长治的答卷人,不断展现幸福河湖的美丽画卷,为强富美高新江苏铺陈底色,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厅河湖长制工作处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