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太平港闸站拆除重建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
||||||||||||||||||||||||||||||||||||||||||||||||||||||||||||||||||
|
||||||||||||||||||||||||||||||||||||||||||||||||||||||||||||||||||
本招标项目 丹阳市太平港闸站拆除重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江苏省水利厅以苏发改农经发[2021]5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市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50%,市县财政配套50%,项目法人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丹阳市太平港闸站拆除重建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太平港闸站位于丹阳市丹北镇,由节制涵闸和东、西两 座排涝站组成,为丹北镇新桥片区排水口门之一。根据《江苏省中型灌溉 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同意拆除重建太平港闸站。 拆建后太平港闸站节制闸闸孔净宽6.0米,设计排水流量45立方米每秒;泵站设计排水流量16 立方米每秒,装机4台套,总装机功率1120千瓦。 工程等别为III等,长江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闸站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闸上交通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除水闸、泵站并在水闸闸址处合建闸站,闸站采用堤身式布置,节制闸布置在东侧,闸室中心线与河 道中心线一致;泵站4台机组布置在西侧;紧临闸站东侧布置检修间,西侧布置控制室。泵站内河侧设置清污机桥。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批复概算502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丹阳市太平港闸站拆除重建工程质量检测。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416 天。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不低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机械电气甲级和量测乙级资质、省级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有项目法人委托的中型及以上泵站或闸站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10年(全日制大学或中专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学历晋升连读的以后者计>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在其“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工作经历”中列出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并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项目法人委托的中型及以上泵站或闸站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1年9月15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9月 22 日 18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2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1日11时1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26.5万元(含所有桩基和设备检测)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 10 分;2.检测单位业绩:9 分;3. 项目负责人素质: 10 分;4..资源配置:31 分;5. 检测计划、大纲: 40 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地址:丹阳市云阳路30号 联系人:邹剑钧 联系电话:0511-860822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ygh630803@163.com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2079400000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