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亭石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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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亭石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和南通市水利局以苏水建[2021]7号文和通水规计[2021]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区级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60%,区级财政配套40%,项目法人为南通市通州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通州区亭石河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亭石河-运盐河治涝面积为 260km2 ,灌溉面积 27 万亩。根据《水利 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表 3.0.1 规定,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13.82千米,新建护岸长度17.83千米,修复改造护岸长度0.411千米等。 2.2.2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批复概算7076万元。 2.2.3项目总工期:10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河道疏浚13.82千米,新建护岸长度17.83千米,修复改造护岸长度0.411千米等。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5597.17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302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1年9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2年6月30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5/19/art_42984_9819748.html《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执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具有与本公告第3.1(2)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8年(全日制大学或中专毕业证书签发时间<学历晋升连读的以后者计>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上的施工经历(在其“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施工管理经历”中列出)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 2人。 (10)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11)其他要求1: 无。 (12)其他要求2: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1 年 7 月 28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8月 3 日 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9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180.101.234.24:105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50%;60%;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2%,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5780万元(含预备费294万元)。 7.4分值构成 7.4.1商务部分A:65分 (1)投标报价:60分;(2)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5分。 7.4.2技术部分B:35分 (1)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配置计划:6分;(2)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5分;(3)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9分;(4)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下网站发布: ①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 ②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 ③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col/col80020/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南通市通州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88号1210室 联系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0513-86512716
招标人和代建单位: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高新区银河路1号202室 联系人:王湘凌 联系电话:0513-865166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印歌华 电话:025-86338124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ygh630803@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1.备注 2021年7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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