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射阳县水利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924014383356E |
法定代表人 | 苏广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20924********793X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射阳县水利局射阳县双洋闸北侧(桩号21+840~23+640)段海堤保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21〕37号 |
许可编号 | 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700101202105280933540001 |
许可内容 | 射阳县水利局:
你局向本厅提交射阳县双洋闸北侧(桩号21+840~23+640)段海堤保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本厅于2021年5月28日受理(苏水许受〔2021〕36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射阳县双洋闸北侧海堤处于夸套河口与双洋港口之间,为盐城市境内近年来侵蚀加剧段海岸。桩号21+840~23+640段主海堤防护及保滩工程于2014年实施,近几年顺坝背海侧促淤效果较好,外海侧滩面侵蚀速度加快,现状保滩抛石顺坝普遍坍塌,如不及时修复,将危及主海堤安全;桩号23+640~25+340段海堤防护及保滩工程于2017年实施,现状管桩顺坝消浪效果较好,促淤效果不明显,堤前滩面蚀降严重。为消除防潮安全隐患,保障海堤工程安全,实施射阳县双洋闸北侧(桩号21+840~23+640)段海堤保滩加固工程、管桩顺坝段促淤加固试验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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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1-06-07 |
有效期自 | 2021-06-07 |
有效期至 | 2023-06-07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7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