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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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19〕740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主要是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政府筹措,现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建湖县水利局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处(牵头招标人)、盐城市四港闸下清淤工程建设处、淮安市淮安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兴化市项目建设处、阜宁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盐城市盐都区洼地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处、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海安市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设处、海陵区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建设处、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江都区大寨闸项目建设处、泰州市姜堰区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建设处、宿迁市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建设处、邳州市黄墩湖地区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睢宁县黄墩湖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丰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沛县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铜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委托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包括里下河、黄墩湖地区和南四湖湖西三片洼地。本次治理涉及盐城、淮安、扬州、泰州、南通、徐州、宿迁7个市18个县(市、区)71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其中里下河洼地治理面积为4901km2,黄墩湖地区洼地治理面积为357.8km2,南四湖湖西洼地治理面积为1019km2。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河道拓浚192.18km,退围2.8km2,新建、退建、加固堤防长度96.51km,防护长度38.07km,拆建、新建跨河桥梁44座,拆建、新建配套建筑物110座,工程影响处理建筑物70座(含1座顺河桥),拆建黄沙港及射阳河沿岸、328沿线封闭建筑物126座,新增多功能清淤船1艘,更新掺气耙清淤船6艘,改扩四港港道监测管理所船坞坞室和改造坞首;黄墩湖地区洼地治理工程:扩挖骨干排涝河道4条,总长44.07km;扩挖排涝支河6条,总长度31.09km;加固堤防1.77km;生态防护2km;新建、拆建、加固涵闸43座(含2座渡槽);拆建、加固排涝泵站19座(含10座闸站结合);拆建、基础护砌桥梁15座;南四湖湖西洼地治理工程:治理12条骨干河道128.33km;加固7条河道堤防100.45km,新建防汛道路21.40km;疏浚7条排涝干沟16.16km;治理泵站43座(拆建35座、新建7座、扩建1座)、涵闸88座(拆建81座、新建7座)、桥梁27座(拆建23座、基础防护4座)。工程永久占地7829.49亩,工程临时占地33683.79亩,影响居民1459户6121人,影响居民房屋各类面积258232.4m2等。(2)水土保持。(3)环境保护。(4)征地移民安置等。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673199.4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376071.94万元,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67983.1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2480.9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663.35万元。施工总工期48个月。 2.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WDJQGC-SJ-08 招标范围为:对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按规范编制鉴定意见,并通过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报告和设计变更,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依据有关报告成果,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初期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各阶段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建设档案等专项验收情况及遗留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意见,明确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等,并分别出具省市县级相关技术鉴定报告。 服务期:约4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总体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 (2)业绩要求:在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下同)承担过大中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或工程咨询服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5/19/art_42984_9819748.html)。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6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8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http://180.101.234.24:105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最高投标限价:320万元。 7.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10分;(2)技术鉴定咨询服务工作大纲:50分;(3)人员素质:20分;(4)单位类似工程业绩: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8.其他内容 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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