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启动2017~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省级复核评估
发布日期:2021-04-07 18:28:42 浏览次数:

为总结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的经验做法,检验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把脉河湖长制工作和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问题,2020年12月,省河长办部署开展2017年~2020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评估,成为全国首家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评估的省份。

全省评估工作分为各县(市、区)自评估、各设区市自评估和省级复核评估三个阶段,计划4月15日前全面完成。省级复核过程中,省河长办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月17日上午,省河长办与第三方评估单位组成评估组赴南京市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省级复核,这标志着省级复核评估工作全面启动。评估组听取了南京市自评估情况汇报,现场公布抽评的2个区和1个城市区,并随机确定2位市级河长的河湖各1条,各抽评区内2位区级河长的河湖各1条、2位乡级河长的河湖各1条,共计3个区、14条河湖作为抽评对象。随后,评估组查阅了南京市和抽评区的自评报告、工作台账,对照评估标准逐项询问核实情况。

此次评估主要围绕组织体系、制度机制、河湖长履职、河湖治理、基础保障、公众满意度6个方面,共设置26项指标、54个评分点,满分为100分。设置正向激励加分项5个,最高加分为6.8分;设置负向激励减分项5个。省河长办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评估组对13个设区市、39个县(市、区),26条市级河湖、78条县级河湖、78条乡级河湖进行省级复核评估,着力打造全国河长制评估样板。


(供稿:厅河长制处、省河道局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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