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

发布日期:2021-03-29 08:05:40 浏览次数:

《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简称《条例》)由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农村水利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提升全省农村水利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条例》的出台,对化解各种矛盾、破解各类难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和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对规划和建设、农村河道和水生态保护、农田水利、农村供水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投入机制、优惠政策、公众参与等方面落实了保障措施。

为完善乡村振兴制度框架,提升农村水利治理能力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为解决农村水利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强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了有效的规范指引。为推进城乡统筹融合发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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