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724765898027K |
法定代表人 | 朱耀汇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20705********0014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灌南县经济开发区厂区)取水井调整项目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21〕13号 |
许可编号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100001202102041122120001 |
许可内容 | 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白酒生产扩建项目(灌南县经济开发区厂区)取水许可申请,本厅于2021年2月4日受理(苏水许受〔2021〕13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你公司汤沟酒厂经济开发区厂区原有2眼取水井,厂区生产用水均取自1#井(取水(灌南)〔2015〕第B07240253号,年许可地下水量3.39万立方米/年),2#井备用。同意你公司该项目2#井新增取水10.6万立方米/年,2#井位于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厂区内(东经119°17′31.12″,北纬34°06′02.95″)井深140米。
二、该项目地下水井须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建立水量、水位等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江苏省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试运行合格后,向本厅提交取水许可验收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领取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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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1-02-18 |
有效期自 | 2021-02-18 |
有效期至 | 2023-02-18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1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