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124013089374E |
法定代表人 | 郭斌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20124********3219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南京市溧水区新桥河(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21〕5号 |
许可编号 | 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700101202102031106220001 |
许可内容 | 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
你局向本厅提出南京市溧水区新桥河(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本厅于2021年2月3日受理(苏水许受〔2021〕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桥河为南京市溧水区南部的一条通湖河道,主要承泄上游洪水和两岸圩区涝水,同时为湫湖泵站的引水河道,引石臼湖水为河道两侧及湫湖灌区农田灌溉,干流总长31.4千米。云鹤支河是新桥河左岸最大支流,河道长度12.44千米。新桥河及云鹤支河防洪能力不满足20年一遇;部分堤身填筑质量较差,存在渗流安全隐患;沿线建筑物老化破损;堤顶防汛道路不通畅等。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洪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省政府批准的2020年灾后应急修复工程实施安排,实施溧水区新桥河(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是必要的。本次治理新桥河长13.96千米、云鹤支河长3.6千米,保护人口5.0万人,保护农田7.6万亩。
二、同意新桥河(含云鹤支河下段)治理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任务为通过堤防加固、堤防防渗处理、拆(新)建沿线建筑物、堤顶防汛道路建设等,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将区域防洪能力提高至2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固22.52千米,堤防防渗处理3.97千米,新建排涝泵站1座,拆建涵洞3座,堤顶防汛道路21.92千米,堤后填塘固基等。
三、同意通过填土筑堤、堤顶防汛道路改造、结合局部挡浪墙的方案对堤防进行加固总长22.52千米,其中新桥河(桩号2+250~13+050)堤防加固总长17.63千米,设计堤顶高程13.81米(国家85高程,下同)~11.84米,堤顶宽度6米,迎、背水坡坡比均为1:2.5;云鹤支河(桩号8+840~12+440)堤防加固总长4.89千米,设计堤顶高程13.15~11.43米,堤顶宽度6米,迎、背水坡坡比均为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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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1-02-08 |
有效期自 | 2021-02-08 |
有效期至 | 2023-02-04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7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