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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2-18 15: 16: 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 [2021] 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及区级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来龙灌区位于宿迁市宿豫区东部,涉及宿豫城区及14个乡镇(街道),灌区总面积109.7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58.99万亩。设计灌溉面积52.5万亩。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整治3 条,总长22.85千米,其中包含二干渠11.60km,二干一分干渠8.45km,周马支渠2.80km;排(灌)沟整治2 条,总长8.87千米;河、渠道整治沿线建设配套影响建筑物共计71 座,其中新、拆建及改造泵站工程9 座,新、拆、建及改造水闸46 座、涵洞14 座,拆建桥梁2 座;建设堤顶巡检道路9.5千米,建设信息化中心1 处。工程概算总投资20249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1年度工程(含增补工程)的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3检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按照《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2707-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等规范规程的要求河道断面测量、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土建工程实体(包括绿化等)、设备制造及安装等属于本工程检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

所有检测行为、检测频率、检测方法、结果均应符合行业规范、规程、标准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2.4 服务期:281日历天。工程施工计划于2021年3月25日开工, 2021年12月31日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报告,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乙级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达2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

    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个人劳动合同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④投标人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 2 24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3 11 100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不见面开标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31万元

    7.3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单位业绩 10 分;资源配置 22 分;服务实施方案 38 分;投标报价 30 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投标报价

30

1、报价与最高限价相同的得28 分;

2、报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每降0.5万元1 分,最多加2分;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等于最高限价

2.2.4(2)

资源配置

22

                                                        

1

项目负责人素质

8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项目总投资达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6分。

须提供相关证书、合同及相关证明

2

检测人员

10

(1)项目组人员,专业齐全,满足工作需要的,2,有缺陷酌情扣分;

2)项目组人员具有及以上职称的,114

(3)项目组人员,具有(混凝土、岩土、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2个及以上专业资格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4

3

仪器设备

4

拟投入设备的种类齐备,技术性能先进,数量满足检测工作要求,符合本项目检测的安全性和适应性的特点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投标人须对照检测内容列出仪器设备名称型号,附发票扫描件)

2.2.4(3)

服务实施方案

38

1)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检测程序、内容、方法、检测频率、检测手段、检测资料及分析报告、最终报告的形成满足规范要求,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强得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检测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各项保证措施(包括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技术服务支撑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得齐全完善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5)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4)

单位业绩

10

投标人近5年内(2016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总投资达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的,每有1项得2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检测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col/col80020/index.html)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

   址:宿豫区水利局

人:王雷

联系电话:0527-8446557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107号华威大厦12层

人:张玉清

   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号: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