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1-12-29
信息来源:大汉网络公司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江苏省水利厅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移交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江苏省水利厅政务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办公室陈锋、童敏,联系电话:025-86338748。

一、概述

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水利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1、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我厅高度重视,要求各处室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推动水利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明确了厅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了厅机关各部门、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要求,在水利大厦一楼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配备了必要的信息查阅设备。

2、参加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档案局举办的《政府公开信息提供工作培训班》和水利部举办的《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并将培训内容及时传达给厅系统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增强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提高了业务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档案评比考核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量化赋分,与此推动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足发展。

3、完善制度建设。依据《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我们在《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水利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定期移交工作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定期移交工作机制,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包括电子件及目录)向省档案馆移交。

4、开展自查活动。按照《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展开自查活动,自查了2008年5月以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对存在不足进行改进提高。

5、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及时更新。江苏水利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按照扩大容量、完善功能、丰富内容、提高效率的要求,在建立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基础上,及时将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给予更新,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省水利厅在2009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1601条,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59条,依申请公开70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截止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0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综合工作类的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的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的信息157条,行业发展能力建设类的信息6条,直属单位类的信息54条,南水北调类的信息1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水利厅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通过江省水利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8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8件依申请公开均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答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水利厅2009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73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6次,咨询电话接听10次,江苏水利网站“在线咨询”栏目网上咨询720次。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省水利厅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万元。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未收费。

八、移交情况

按照苏档发〔2008〕16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形成定期移交工作机制,截止2009年12月累计向省档案局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9条的纸质件及电子件。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范围尚需进一步界定,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2010年,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认识。结合水利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以保障公民法人知情权、监督权为宗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三是抓好江苏水利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做到及时更新信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四是组织开展培训与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