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11004686573237 |
法定代表人 | 周明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20106********1210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镇江危险品锚地疏浚采砂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21〕64号 |
许可编号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2300001202110270951430001 |
许可内容 | 一、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论证报告推荐的镇江危险品锚地疏浚区布置方案。疏浚区顺水流长约1975m,垂直水流宽约400~530m,面积约97.97万m2。现状河底高程约-12.2m~-3.36m(1985国家高程,下同),疏浚控制高程为镇江危险品锚地设计水深-8.3m,平均疏浚深度2.2m,疏浚边坡1:5,疏浚总方量约198万m3。
疏浚区控制点坐标为(1954北京坐标,下同):
1#:X=3575883.1、Y=474637.5;
2#:X=3576316.7、Y=474332.8;
3#:X=3577325.3、Y=476041.9;
4#:X=3576996.0、Y=476269.7。
二、镇江危险品锚地疏浚弃砂纳入镇江市政府组织实施的疏浚砂综合利用统一管理,30万m3疏浚砂应用于镇江港高桥港区荷花池作业区一期散货码头抢险工程,其余疏浚砂应通过镇江港和新型建材码头、江苏新民洲港务码头上岸。
三、同意项目工程实施方案研究确定的疏浚船型和作业方案,本工程采用2艘1200m3/h绞吸式挖泥船、1艘抓斗式挖泥船和16艘运输船,1艘绞吸船或1艘挖泥船作为备用船。施工船舶及技术人员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施工船舶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增加,应另行办理手续。
四、同意疏浚采砂在2022年4月15日前完成。你中心应合理组织,控制好施工期。
五、疏浚作业前,你中心应按“一船一证”的要求到我厅办理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你中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疏浚船舶、疏浚范围、疏浚深度、疏浚工期等要求组织施工,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本疏浚工程项目由镇江市水利局负责监管工作,按照疏浚砂综合利用监管要求制定具体监管方案。
七、疏浚作业前及实施过程中,你中心应按有关规定设立采砂区施工作业标志,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服从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管和监督性技术监测,确保工程按批复的方案实施。同时,应加强工程河段河势变化监测,疏浚活动不得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八、本疏浚采砂项目由我厅负责采砂作业实施前、实施过程中和施工完成后疏浚区段河道地形测量工作,具体执行委托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苏省水利工程水下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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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1-10-28 |
有效期自 | 2021-10-28 |
有效期至 | 2022-10-27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23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