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7133292X2
法定代表人李明山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70881********1175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南京江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应急供水项目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苏水许可〔2021〕63号
许可编号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100001202110211358230001
许可内容一、同意该项目取水方案和取水规模。该项目在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东侧、正方中路南侧(东经118°46′48.80″,北纬31°50′23.59″)开凿1眼地下基岩裂隙水井。该项目年取用地下水0.98万立方米。 二、该项目地下水井须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建设水量、水位等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江苏省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经试运行合格后,向本厅提交取水许可验收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领取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 三、该项目须按规定做好地下水井规范化管理,加强水井定期维护,做好水井管理与保护,加强水井周边环境卫生管理,防止污染地下水源。要做好计划用水管理,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下年度用水计划并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情况,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四、该项目由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有效期届满如需继续取水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依法办理延续取水手续。
许可决定日期2021-10-28
有效期自2021-10-28
有效期至2026-10-27
许可机关江苏省水利厅
当前状态有效
权力编码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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