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启东宏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MA1TF610XL |
法定代表人 | 赵长伟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12924********3915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启东宏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地热井项目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21〕76号 |
许可编号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100001202111121349190001 |
许可内容 | 启东宏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地热井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本厅于2021年11月12日受理(苏水许受〔2021〕7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条的规定、《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政法[2016]156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鉴于你公司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水资源配置的要求。同意你公司在确保不新增启东市地下水用水总量的情况下,通过水权交易方式,与江苏苏博印染有限公司、启东滨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水权转让合同。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方案和取水规模。该项目在南通启东市江海产业园(东经121°46′8.336″,北纬31°59′32.675″)开凿1眼地下水井,项目建成后年取用地下水7万立方米。
三、该项目地下水井须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建设水量、水位等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江苏省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江苏省建设项目取水许可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试运行合格后,向本厅提交取水许可验收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领取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取水。
四、该项目须按规定做好取水井规范化管理,加强水井定期维护,做好水井周边环境卫生管理,防止污染地下水源。认真落实即将实施的《地下水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做好计划用水管理,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下年度用水计划并报送本年度取用水情况,按规定缴纳资源税。
五、该项目由启东市水务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有效期届满如需继续取水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依法办理延续取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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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1-11-22 |
有效期自 | 2021-11-22 |
有效期至 | 2026-11-21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11320000014001258K2000119001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