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泽区境内)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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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1】5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90%,地方配套10%,洪泽区境内工程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洪泽区境内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本监理招标项目位于洪泽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洪泽湖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泽区境内)估算总投资约1.66亿元,位于老子山镇和西顺河镇镜内(两镇相距90千米),主要内容包括:迎湖挡洪堤复堤加固8.8km,堤防防渗加固4km,填塘固基2.6km,挡洪堤迎水坡新建护砌8.9km,堤顶沥青防汛道路8.8km,新建于圩节制闸1座,新建于圩闸交通桥、刘嘴圩生产桥、沿湖大沟桥、王桥生产河桥等桥梁4座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监理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洪泽区境内)监理,包含本工程涉及的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内容的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含绿化养护期)的监理工作 ,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监理工作。 2.4质量目标: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2.5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共:60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己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至少在C级(赋分值2.0分)及以上(赋分标准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5月19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8)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5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总监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1年10月29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5日10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监理费×100%,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16分;资源配置:24分;监理大纲:50分;投标报价:1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 址:洪泽区浔河路9号 联 系 人:顾俊 电 话:0517-872908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肖峻岭、许沁 电 话:025-86338725、18936006345 传 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 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11.备注 2021年 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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