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江都管理处连续六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1-01-08 09:41:55 浏览次数:

近日,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水利系统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的通报》,省江都管理处顺利通过复查确认,第六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自2005年荣获首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省江都管理处全力汇聚创建新动力,着力拓展创建新内涵,大力提升创建新成效,文明创建不断实现新跨越。特别是近年来,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管理处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工作主基调,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强化机制、规范管理,活化载体、注重创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切实发挥工程和社会效益,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管理处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实际行动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圆满完成中心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江都水利枢纽管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供稿:省江都管理处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