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宿迁市苏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91346486845R |
法定代表人 | 刘艳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232321********7723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宿迁市苏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岩土工程、量测类别乙级检测单位资质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20〕72号 |
许可编号 | 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600001202012300936470001 |
许可内容 | 你单位向本厅提出的岩土工程和量测类别乙级检测单位资质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5项的规定,作出如下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宿迁市苏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岩土工程、量测类别乙级检测单位资质。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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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0-12-31 |
有效期自 | 2020-12-31 |
有效期至 | 2023-12-30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6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