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重点建设
>建设管理>建设要闻
我省部署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8  点击数: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工作安排,近日,省水利厅部署开展了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十四五”时期,全省计划治理中小河流98条,总治理河长2206千米,规划总投资约114亿元。

中小河流事关防洪保安、事关粮食安全、事关民生福祉。江苏一直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与大江大河流域治理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从2009年起,省水利厅抢抓国家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机遇,先后共有330个项目纳入国家中小河流治理《近期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2013~2015)》以及《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三批治理规划,共计完成投资113亿元、治理河长4009千米,有效提升了区域河网引排能力,改善了河流水生态环境,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四五”时期,省水利厅将以中小河流治理作为推进区域治理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科学规划、系统治理,努力补齐补强区域短板。一是将更加注重系统治理。综合考虑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兼顾全面和重点、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系统推进实施。工程方案上,既突出解决防洪治涝供水等短板,也结合地方幸福河湖建设要求,统筹兼顾水资源水生态、城市水利建设等综合整治内容,争取发挥整体效益。二是将更加注重要素协调。以破解水利建设要素制约为目标,上下联动、积极协调。提前对接自然资源部门,预留国土规划空间,为后续建设提供空间保障。主动协调生态环境矛盾,深化中小河流生态空间布局研究,优化生态红线范围,协调生态红线管控,提高前期工作效率。三是将更加注重规范事权。以厘清事权财权责任为重点,优化审批方式、调整补助比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采用分类分级审批,流域、区域骨干河道由省审查审批,跨县重要、县域重要河道由省审查、设区市审批。按照河道等级和受益范围,适当完善财政投资补助方式,引导各级政府持续增加投入,支持中小河流建设,促进事权与支出责任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