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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继续取得优异成绩

发布时间:2021-01-15  点击数:  

 

近日,财政部、水利部通报,我省在财政部、水利部组织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级,位列全国31个省(市、区)前三名。这是我省连续4年在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名列前茅,取得好成绩。

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共10.57亿元,省财政落实地方资金15.35亿元。共涉及13设区市79个县(市、区)和部分厅直单位,包括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9大类项目。我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的全过程,切实做好水利发展资金分解下达、绩效目标申报及绩效自评价等相关工作。财政部、水利部相关绩效评价报告认为,我省2019年度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良好,完成了预期目标,完工项目工程总体运行良好,并初步发挥了综合效益,切实改善了当地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对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细化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全过程绩效监控,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