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对象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2-20 15:37:35 浏览次数:

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请组织推荐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市县的通知》(河长办函﹝2020﹞1号),依据水利部《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中的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我办拟向水利部推荐宿迁市作为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对象,现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2月26日17:30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河长办反映。

联系人:张希文 

电  话:96082

邮  箱:jsshzb@163.com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省水利大厦

邮  编:210029

江苏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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