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江堤加固及兴隆港闸应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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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中市江堤加固及兴隆港闸应急改造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以苏水计函【2020】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及扬中市级配套 ,出资比例为 省级补助50%,扬中市级配套50% ,项目法人为 扬中市江堤加固及兴隆港闸应急改造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扬中市江堤加固及兴隆港闸应急改造工程建设处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中市江堤加固及兴隆港闸应急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油坊镇及开发区兴隆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①兴隆港闸位于扬中市开发区兴隆港口,与东新港、长旺港、团结港、六圩港水系相互贯通,距夹江口约580m,为单孔通航节制闸,1973年11月开工,1974年7月建成。兴隆港闸原设计引水流量69.8m3/s,排水流量为69.4m3/s,工程规模为小(1)型。闸的结构形式为开敞式,闸身岸翼墙为预制砼拱板连拱墙,迎水面为砼实心墙,背水面拱板内用黄土填实。闸室长9.7m,闸孔净宽原为5.50m,1998年岸墙加固后为5.38m。闸底板为整块钢筋砼,厚1m,顶面高程0.90m。长江侧翼墙顶高程7.20m,内港侧翼墙顶高层6.50m。上下游消力池为素砼,长各12m,池厚0.5m,池深0.7m。上下游护底护坡为浆砌块石结构。闸门为钢桁架钢面板平面直升门,闸门顶高程8.33m。启闭机为1台QP2*125-8型卷扬式启闭机。 ②通过加固四墩子港段和兴隆港段堤防、翻建兴隆港闸、完善管理设施,提高防洪标准至百年一遇标准,提升堤防的防洪保障能力,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要求。 ③堤防加固总长1012m,其中主江堤745m,通江港堤267m;新建节制闸净宽8m,配套QP2*250卷扬式启闭机,并配套相应的管理设施。老闸拆除后恢复河道断面,新老闸之间总长320m堤防进行堤顶降低处理。 ④总投资估算金额:约3652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扬中市江堤加固及兴隆港闸应急改造工程的勘察、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对应工程建设投资金额:约3652万元;对应移民安置投资金额: / 。 2.4本合同项目从发包人通知开始项目服务到中标人提交项目服务成果的时间间隔为:签订合同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按该服务期限提交的项目服务成果指: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成果报批的有关要求: 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图审查合格 。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1)工程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15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文件;(2)工程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7日内完成补充、修改);(3)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的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勘察资质(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三种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无法同时满足3.1.2、3.1.3要求的,则可以用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1.4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批文为准)具有类似单体水闸工程或闸站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投资大于等于1500万(时间和金额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为准),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业主出具的证明(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1.5财务要求:提供2017 年~ 2019年的连续3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1.7信用等级要求: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赋分值须在2.0(含)以上。(2019年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公布: 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5/25/art_42984_9178092.html)。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3.1.8其他要求 ①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相关承诺。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②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③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④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 0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 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http://58.213.139.243:9101/OP/Login.aspx 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5.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购买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5.2.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23日 10 时 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最高限价为评标基准价 。 最高投标限价: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100%。 8.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18分,资源配置:24分,投标人业绩及信用:10分,技术部分:48 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打分项的证明材料均须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col/col80020/index.html)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中市江堤加固及兴隆港闸应急改造工程建设处 地 址: 扬中市江洲东路100号 联 系 人: 唐来林 电 话: 1875274383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中市三茅街道建设路555-11号 联 系 人: 蔡惠娟 电 话: 0511-88225665 12.备注 1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221.226.253.51:504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与开标。 1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12.4因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除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人员外,禁止各投标单位人员擅自前往三楼开标区。
2020年 11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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