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位列全国第二

发布日期:2020-01-09 08:36:27 浏览次数:

近日,接财政部、水利部通报,我省在财政部、水利部组织的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级,位列全国31个省(市、区)第二名。

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共17.15亿元,我省财政配套资金29.35亿元。共涉及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10大类项目。财政部、水利部相关绩效评价报告认为,我省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良好,完成了预期目标,完工项目工程总体运行良好,并初步发挥了综合效益,切实改善了当地的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受益群众满意度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对水利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管的全过程,切实做好水利发展资金分解下达、绩效目标申报及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同时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导向,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全过程监控、常态化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财政财务规定,持续加大水利投入,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水利发展资金综合效益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供稿:厅财审处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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