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调查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30 09:11:04 浏览次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现将江苏华统牧业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

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是太湖流域防洪治理的重点工程之一,针对江苏段太湖大堤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建设要求,根据水利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对江苏省太湖大堤建设总体方案的审查意见,江苏省水利厅拟继续实施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对江苏省境内环湖大堤剩余工程进行加固,新建、拆除重建口门套闸、节制闸、泵站等建筑物,新建跨港渎桥梁,无堤段岸线防护,湖西滨湖地区治理工程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

项目地点:工程沿线涉及江苏省无锡市、无锡市宜兴市、常州市、苏州市

工程内容及规模:环湖大堤后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身土方填筑及堤后加固、护岸加固工程、防汛道路建设、口门建筑物除险加固、新建桥梁及滨湖地区治理工程。

环湖大堤加固长度58.93km,包括堤防加高培厚长度23.963km,护岸加固长度50.56km,新建挡浪板长度37.98km,加高挡浪板长度13.32km,防渗处理长度0.70km,堤脚排水沟长度29.52km;修改建堤顶道路长度48.77km,其中建堤顶道路长度23.03km,改建堤顶道路长度25.74km;新建跨港渎桥梁11座;

处理口门建筑物9座,其中新建1座,扩建4座,拆除重建1座,加固3座;岸线防护加固长度10.59km。宜兴段包港堤护岸加固4.36km,新建3.01km。

湖西滨湖地区治理工程内容包括入湖河道整治及圩区达标建设,具体为:蠡河、施荡河拓浚挖深,疏浚长度18.82km,新建护岸工程长度1.93km(施荡河、蠡河分别为0.292km、1.64km),蠡河加固护岸工程长度14.7km;堤防加固长度25.34km(蠡河、施荡河分别为10.42km、14.92km)。37个圩区达标建设,堤防加固长度4.2km;新(改)建节制闸21座(新建11座,拆建10座)、闸站40座(新建26座,拆建14座)、新建涵洞15座,新建圩堤防护岸长度23.47km,加固圩堤护岸长度9.796km,新建堤顶道路2.00km。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省水利厅

联系人:侯立新

邮件:1932771325@qq.com

联系人电话:025-86338051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三、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联系人:石工

邮件:598522780@qq.com

电话:025-86773117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11号2号楼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请公众自行前往生态环境部网站搜索下载。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示时间:本公示公布时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江苏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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