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23 19:15:04 浏览次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省水利厅

   

建设地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共涉及宿迁市泗洪县、宿城区、泗阳县以及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等两市六县(区)

   

建设内容:迎湖挡洪堤加固工程、进洪口门加固、沿线配套涵闸、泵站、桥梁建设等。工程布置示意图见图1。

图1  工程布置示意图

      

主要任务:通过加固滞洪区迎湖挡洪堤、加固进退洪口门、完善滞洪区安全设施,确保洪泽湖周边滞洪区按要求及时有效安全运用,保证洪泽湖及防洪保护区安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水利厅

   

联系单位: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霞

   

电话:13773552685

   

电子邮箱:17764870@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缙

   

电话:13505157038

   

电子邮箱:hhlo@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准备阶段:首先是研究有关文件,之后需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同时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

   

正式工作阶段:主要是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影响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最终完成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调查的目的:了解本工程影响区和受益区的公众对本项目的认识程度,以及对此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发展;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10日(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