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及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推进会在宁召开

发布日期:2019-09-17 16:34:12 浏览次数:

9月11日,全省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及陈年积案“清零”行动推进会在宁召开。会议进一步落实2019年第1号省总河长令关于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卫战的部署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全省“两违三乱”专项整治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和陈年积案清理工作。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副厅长张劲松主持会议,副厅长韩全林传达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交流会精神并通报全省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情况。

会议强调,河湖“两违三乱”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江苏生态河湖行动计划有效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河湖“两违三乱”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明年底前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一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形成党委政府主导、河长办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在系统内建立水利部门通报、会商、会办制度,做到齐抓共管、综合发力。二要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各地要以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为主线,有机统筹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大整治力度。要采取河长交办、牵头部门督查、定期调度通报、现场集中会办、挂牌督办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严格时间节点,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要严格验收提升整治质量。各地要坚持量质并重的思路,参照省河长办印发的验收销号办法,严格验收销号市级下达的“三乱”问题清单,保证标准统一,质量不降。同时加强长效管理,严格建立落实河湖网格化管理模式,强化日常监管巡查,查早治小,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坚决有效遏制增量。四要严格考核强化问责。“两违三乱”专项整治工作已列为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的个性化指标。各地继续将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列为“河长制”考核重点内容。对各类失职、渎职行为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强化问责追责。

厅领导朱海生、郑在洲、高圣明、蔡勇、季红飞、黄良勇出席会议。

连云港市、无锡市、盐城市、泰州市、淮安市、徐州市铜山区水利局等6家单位作交流发言。

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水利(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河湖长制工作部门、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厅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河湖管理、水政监察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责编:办公室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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