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3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7-02 15:51:14 浏览次数:

秦亚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太湖围网拆除区水草恢复 促进太湖东部湖区水质和水生态改善的建议》收悉。经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围网拆除区域的生态修复

东太湖围网养殖区因多年水产养殖沉积物日积月累,底泥污染物浓度明显高于东太湖其他区域污染物浓度,重污染底泥条件不利于水草的复苏;同时,随着围网拆除,风浪对泥地的扰动加大,极易加剧东太湖内源污染。2019年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打好太湖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促进流域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拆除后的围网养殖区清淤,同时在太湖沿岸有条件区域建设环湖生态缓冲带,种植适宜的本地水生植物,形成规模化浅滩湿地。根据省政府部署,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包括太湖东太湖在内的生态清淤工程实施方案,拟对东太湖围网拆除区等区域实施生态清淤,进一步削减内源污染,同时为水草的复苏生长创造适宜的底泥条件,并计划利用清淤淤泥建设湖滨生态带、生态岛,进一步恢复东太湖生境。省水利厅还委托南京水利科学院、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河海大学等单位就底泥二次污染风险评估、水力学影响、生态环境效应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力争该工程取得良好的环境生态效益。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方案,力争东太湖围网养殖区生态清淤工程早日实施。同时会同地方加强清淤区的水草生长观测,研究通过人工恢复、自然恢复等多种修复措施,促进围网拆除区水生植物恢复。省相关部门也将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对太湖水草生长期适宜水位,围网拆除区域清淤规模与清淤深度,围网拆除后渔业资源变化及生态效应等多维度多角度加强论证;研究启动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和专题规划编制工作,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为推进东太湖水生植被恢复提供决策依据。

二、关于加强围网养殖拆除区域的水质监控

近年来,按照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省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太湖水位、水质、蓝藻水华、水草等监测,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为水环境治理决策提供依据。2018年,省水利厅组织建设了覆盖全省城市地表水水源地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联互通。东太湖寺前、庙港、亭子港等网养殖拆除区相对较近的水源地已全部纳入该平台。下一步省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将根据工作职责,继续做好东太湖水资源、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加强网围拆除区及周边区域水质监控。遇到水质异常波动时及时会商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拆围和清淤等引起底泥污染物迁移影响水质,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关于加强太湖水位的科学调控

太湖水位调控需要统筹考虑流域防洪、供水、生态等多种因素。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批复了《太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明确了流域重点河湖水量分配和调度管理意见。水利部太湖局牵头制定了《太湖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明确提出了太湖的调度控制水位,并提出主要工程调度控制原则。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强与太湖流域管理局沟通,在确保防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争取进一步优化不同季节的生态水位调控,为太湖水生植被恢复创造条件。

衷心感谢您对江苏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水利厅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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