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河长办主任会议在宁召开
发布日期:2019-05-10 15:24:45 浏览次数:

5月9日,全省河长办主任会议在南京召开,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长办主任陈杰出席会议。

陈杰指出,当前我省河湖长制已经进入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关键时期,各级河长办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聚焦生态河湖建设,不断创新,纵深推进,加快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陈杰强调,各级河长办要当好总策划,科学设置年度目标任务,确立创新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攻坚一批河湖突出问题。一方面,要策划好总体安排,以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全面加快“两违三乱”专项整治,打造生态河湖示范样板建设,加快恢复河湖良好水事秩序,不断改善河湖水质状况。另一方面,要策划好宣传报道,每年确定不同的选题重点、采用不同的宣传形式,强势宣传河湖长主导治理河湖,各地探索系统治水经验,讲好江苏水故事。

陈杰指出,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核心是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关键是河湖长巡河巡湖履职尽责。陈杰强调,各级河长办要当好“总导演”,一方面,要善于提出问题,针对每条河湖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清单,提请河湖长交办出去,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要服务河湖长巡河巡湖,科学研判河湖治理形势,研究提出河湖治理对策建议,细化完善巡河巡湖方案,确保河湖长巡河巡湖最佳效果、最高效率。

陈杰强调,各级河长办要当好“总督察”,充分发挥对外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推动重要事项有人决策、重大问题有人协调、专项行动有人牵头、问题整改有人督办。一方面,要加大督导力度,健全完善督导机制,加强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媒体监督,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各类民间河长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强化鼓励激励,抓住国务院将河湖长制实施情况纳入30项督查激励措施之一,以及中央文明办将河湖长制进展和河湖管护成效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契机,研究配套激励措施,推动河湖长制纵深发展。

陈杰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列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是对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检验和有力推动。水利部门作为推动水污染防治法落实的重要责任部门之一,要高度重视,对照法律规定,系统梳理,全面排查,全力做好迎检准备。

会上,陈杰还对今年防汛防旱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办副主任张劲松对河长制公示牌整改、“两违三乱”专项整治以及河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厅长朱海生作总结讲话。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全体在宁厅领导,各级河长办主任,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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