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家港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20582014178512U |
法定代表人 | 何继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20219********3516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张家港市东横河西闸水工程建设规划的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水许可〔2019〕47号 |
许可编号 | 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200001201909201508520001 |
许可内容 | 张家港市东横河西闸位于原东横河节制闸闸址处,距离江阴、张家港第一交界处约3km,属无锡、苏州市际边界工程。工程经张家港市发展改革委批复改建(张发改许〔2016〕210号),为闸站结合方案,在未取得水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的情况下,2016年10月开工建设。省水利厅现场查实后下达通知要求停工(苏水计〔2017〕74号),,并于2018年12月21日组织无锡、苏州、江阴、张家港市水利局召开协调会,就张家港东横河西闸站工程建设问题达成书面共识。现你单位按照协调方案补办张家港市东横河西闸水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准予水工程建设规划行政许可。
一、张家港市东横河西闸水工程按协调方案建设,即保留节制闸(单孔净宽12米),设计过流70立方米每秒;拆除已装水泵,保留进出水流道,经复核流道过流40.5立方米每秒。工程协调方案与《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以及相关区域规划要求相适应。
二 、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符合张家港城市防洪等规划和区域防洪要求。节制闸工程级别为2级,闸室和上下游翼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其他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工程等级符合《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等规范要求。
三、基本同意《张家港市东横河西闸工程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专题论证报告》分析的东横河西闸工程建设对区域防洪排涝、通航等相关影响分析结论。
四、你单位应依据本行政许可决定尽快复工,工程施工结束后须清理河道及施工区的全部临时性建筑物、施工机械等,确保河道畅通。工程建成后,按照张家港市与江阴市水利局双方商定的调度方案运行。
五、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我厅代表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须向我厅报送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工程布置等主要竣工图纸。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09-30 |
有效期自 | 2019-09-30 |
有效期至 | 2022-09-29 |
许可机关 | 江苏省水利厅 |
当前状态 | 有效 |
权力编码 | 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2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