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632R
法定代表人王中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110102********2332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省水利厅关于准予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然气项目组中海油阜宁燃机热电联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苏水许可〔2018〕35号
许可编号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400001201802071004340001
许可内容一、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3.41公顷。其中项目建设区12.67公顷,分为厂区、补给水管线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含永久占地8.11公顷、临时占地4.56公顷;直接影响区0.74公顷,包括厂区、补给水管线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外侧各2米范围。 二、挖填土(石)方量 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22.2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6.91万立方米,包含表层剥离土3.60万立方米;填方15.35万立方米,包含表土回覆3.60万立方米;购方8.44万立方米。 三、分区防治措施 (一)厂区 施工前,表土剥离;施工中,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碎石压盖、彩条布临时苫盖,设置洗车平台;施工后,土地整治,表土回覆,栽植乔灌木,撒播草籽。 (二)补给水管线区 施工中,彩条布临时苫盖;施工后,土地整治,撒播草籽。 (三)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前,表土剥离;施工中,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彩条布临时苫盖,装土编织袋拦挡;施工后,土地整治,表土回覆,撒播草籽。 四、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目标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27%。 五、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应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本工程主要采用地面观测和调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到自然恢复期结束。厂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各设2处监测点。 六、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总投资382.7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30.84万元,植物措施76.65万元,临时措施40.89万元,独立费用88.68万元。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前向本厅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67万元。
许可决定日期2018-02-13
有效期自2018-02-13
有效期至2099-12-31
许可机关江苏省水利厅
当前状态有效
权力编码3200000000000140012580010025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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