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长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审查
发布日期:2019-10-11 14:35:08 浏览次数:

10月10日,经商省长江办,省水利厅在南京组织召开《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审查会。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周萍出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动我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和两次长江大保护现场会议的部署要求,根据《省长江办 省水利厅 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使用规划>和<长江码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长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长江岸线调查及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长江江苏段的作用与地位、长江大保护的背景与要求、长江岸线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等规划背景,提出了岸线保护利用存在问题、规划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目标和任务、组织方式、进度安排与保障措施内容,以及编写提纲等。

会议对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按时高质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规划任务;二是要科学编制规划,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和内容;三是要统筹协调,规划涉及省相关部门、沿江市县等多行业、地区,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沟通、衔接工作。

省有关部门,沿江八市长江办、水利(务)局,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河海大学长江大保护与绿色发展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厅相关处室(单位)和特邀专家参加会议。

(供稿:厅河湖处 规划办 责编:办公室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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