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
发布日期:2018-08-15 19:45:10 浏览次数:

2014年5月7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6号)中规定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该标准文中规定试行两年。2017年6月22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相关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对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作了调整规定。

在国家对水土保持补偿费调整规定后,省物价局、财政厅于2017年6月30日以苏价服〔2017〕115号作出了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执行的规定,此规定是目前我们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征收的依据。近期,省物价局、水利厅正在开展相关调研工作,计划对标准作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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