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 实现从“有人管”向“管的好”转变
发布日期:2018-05-18 14:38:5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苏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河道长效管护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河道从“有人管”“管得住”向“管的好”转变。全市抽查巡查全市河道1990条,其中需整改河道(段)342条,完成整改河道(段)291条,整改完成率为85%。

 一是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一季度,市级组织河道巡查队伍,对全市34条市级重点河(湖)及其支河进行了专项巡查抽查,向河长办反馈61项突出问题,建立起信息共享,配合密切的联动机制。各市(区)责任部门加强、加快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增加保洁频次,加大管护力度。二是全力做好水葫芦等水生植物防范。各市区在经历了去年水葫芦大面积爆发后,从领导重视、资金保障、人员设备、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大水葫芦防控。吴江区出动2.8万人次、4000船次,累计清理水葫芦10万多吨,区域内河道的存量水葫芦淤塞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太仓市开展了河道冬春集中整治,利用冬春季河道水位低、水草枯萎的有利条件,清除水草河底根系,做到“夏病冬治”。三是出台航道保洁新规范。依托苏州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工作的有利平台,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制定发布了《三级航道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航道保洁工作由属地政府负责,对航道保洁的工作内容、保洁设施、保洁人员、考核激励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细化。(供稿:苏州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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