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召开河长制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8-04-24 15:38:30 浏览次数:

日前,泰州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座谈会。

会议要求,下阶段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河长制年度任务。根据“一河一策”行动计划确定的3年(2018-2020)工作目标,抓好2018年目标任务的细化分解,把河湖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序时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牵头部门。各地要理清思路、统筹兼顾,全面梳理摸排制约河道水质提升和水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按照“跳一跳,够得到”的目标导向,制定切合实际的河长制工作年度任务和河湖治理责任清单,为各级河长履职提供支撑。

二是打造河长制样板河道。各市(区)的样板河道打造要尽快落实好实施方案,确保今年拿出实实在在的成果。要按照“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总体目标,结合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因河制宜、因地制宜,加大力度、加快推进,以示范样板河道的典型引导为促进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放大河湖生态效应。抓住推行河长制的有利契机,紧扣“2+1”两片一带生态经济总体功能布局,确保生态河湖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各市(区)要抓紧制定出台生态河湖行动实施方案及三年工作目标计划,结合“一河一策”实施和河湖“三乱”治理,扎实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实施方案。

四是强化河长制工作考核。河长制工作已经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绩效考评之中。结合实际情况,将制定出台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同时认真开展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每年将抽查市(区)、乡镇、村河长工作,考核河长履职和河湖管护情况,评选“优秀河长”,并加强日常检查指导,促进全市面上河长制工作均衡推进。

五是抓好河长办自身建设。河长办要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做好河长制日常工作的基础上,以服务河长履职为重点,推动落实河长对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的责任,促进河长履职到位。各地要强化市(区)本级及乡镇河长办建设,明确专人、充实力量、落实经费,保障乡镇河长制的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处室,确保有人做事、有人负责。

六是推动河长制工作形成合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服务好河长履职,把河长交办事项落实好。市河长办要及时向各地及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反馈信息,促进上下之间、条块之间的沟通联系。

所辖各市(区)河长办及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市河长办通报了近期相关工作,各市(区)交流了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供稿:泰州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程瀛)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