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省“最美民间河长”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7 09:39:06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河长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河湖建设,引导激励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河湖治理管护工作,践行河湖保护责任,更广泛地激发全社会参与河湖治理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联合中国水利报社、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从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3月,联合组织开展江苏省“最美民间河长”推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

二、推选对象

江苏省范围内有显著成绩和突出事迹的“民间河长”均可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遵守治水护水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上级河湖长制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河湖治理管护。

2. 热心志愿服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长期热心河湖保护事业,倡导河湖保护理念和行为,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河湖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3. 认真巡河履职。助力党政领导担任的河长湖长开展河湖日常管护工作,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巡查河湖,积极劝导并阻止河湖沿线乱扔垃圾、乱排废水、乱搭乱建等非法行为,及时主动监督举报河面漂浮物、河岸垃圾、偷排偷倒等问题。

4. 积极组织发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主动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理念,组织发动周围民众参与河湖水岸同治,有效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

5. 搭建沟通桥梁。发挥熟悉环境与民情的优势,主动及时收集反馈周边群众对于治水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群众与河长湖长良性互动沟通。

6. 管辖河湖呈现水清、水洁、岸绿的景象,水质稳定提升并持续向好,所管辖河湖没有被督查通报、约谈、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等情况。

7. 无违法违纪不良行为和记录。

四、组织方法

1. 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本地报纸、网站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发动宣传推广“最美民间河长”推选表彰活动。

2. 推荐申报。以各设区市河长办推荐申报为主,个人自荐、其他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推荐相结合方式。

3. 科学评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对照条件标准申报,严格组织审核把关,运用媒体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最终确定“最美民间河长”入围奖20名,命名表彰10名“最美民间河长”,其余10名授予“最美民间河长”提名奖称号。

五、推选程序

1. 推荐。各设区市河长办推荐或个人申报、群众举荐。(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

2. 投票。在中国水利报刊网、“江苏水利网”等平台进行公开票选。(2019年2月下旬)。

3. 评审。中国水利报社、水利部宣教中心、江苏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研究决定推选名单。(2019年3月下旬)。

4.公布。将推选结果在中国水利报刊网、“江苏水利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邀请媒体直播报道。利用行业内外媒体,广泛宣传江苏省民间河长爱河护水的创新举措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河湖管护、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2019年4月下旬)。

六、工作要求

1. 各设区市河长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做好本次“最美民间河长”推选工作,主动推荐本辖区优秀民间河长参与评选。

2.“最美民间河长”推荐的重点放在基层,优先考虑成绩显著的基层河长,把最具代表性的“最美民间河长”推荐评选出来,事例要有典型性、有亮点。

3. 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纸质材料1式10份和电子版报送省河长办。

联系人:程 瀛  联系电话:02586338379,15094313255。   

纸质件邮寄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江苏水利大厦518室。 

电子版报送邮箱:170176961@qq.com。

附件:江苏省“最美民间河长”推荐表.doc

                                江苏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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