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命名的省级节水型载体复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12-03 15:45:38 浏览次数:

根据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水资〔2007〕26号)、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载体复查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2〕30号)和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命名的省级节水型载体复查工作的通知》(苏节水办〔2018〕1号),我厅组织对2015年命名的省级节水型载体进行了复查,现将复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3日至10日。有异议的,请向省节水办反映,电话:025-86338072。

附件:1、2015年命名的省级节水型载体复查合格单位名单.docx

      2、2015年命名的省级节水型载体复查不合格单位名单.docx

江苏省水利厅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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