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东海县石湖乡尤塘村“美丽库区 幸福家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11-29 09: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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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连云港市东海县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石湖乡尤塘村“美丽库区 幸福家园”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东水移〔2018〕50号)及补充资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海县石湖乡尤塘村“美丽库区 幸福家园”项目初步设计。工程主要内容为:
(一)沥青黑色化改造村庄14条道路总长3002.5米、总面积9735.2平方米,新建石板园路长806.6米、宽1米。
(二)新建休闲游园31725平方米。游园内清挖河塘总面积7850平方米、新建景观木桥3处、跌水1处;广场及园路铺装4298平方米;绿化面积15000平方米及新建雕塑、景墙、标志石等。
(三)民房出新改造40户,墙面出新13802平方米等。
(四)新建蔬菜大棚4320平方米,配套水井1眼、给水管600米、管涵3处、砂石路880平方米。
工程布置和设计要求详见咨询意见。
二、核定东海县石湖乡尤塘村“美丽库区 幸福家园”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898.72万元。资金在《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苏水移民〔2018〕33号)东海HF2018-16项目中列支。
三、项目实施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落实项目资金拨付县级报账制规定,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要进一步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尽快组织开工建设,进一步优化施工流程,严格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确保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中的蔬菜大棚建成后,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主要用于村公益性事业。项目竣工后报请连云港市水利局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水利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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